今年6月11日和6月17日,现代快报分别以《22亩香葱田遭污水侵害几近绝收》和《状告企业污染需要环境检测报告》为题,报道了来锡承包土地种香葱的苏北农民蔡祥太、蔡孟两人因污染导致香葱绝收的事件。欲哭无泪的农民找到快报寻求帮助,环保部门最终处罚了擅自排污的无锡市滨湖区某铸锻厂,随后两位葱农又因协调赔偿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今,这一事件有了一个比较好的结果——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上述企业赔偿两位葱农的损失共计91600元。
22亩香葱田莫名遭污水侵害
2007年12月25日,蔡祥太、蔡孟与滨湖区滨湖街道滨湖村村委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分别承包共计22.6亩的土地用于种植香葱,租赁期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两人就在承包地上种起了香葱,可是等到2008年5月份准备收葱时,附近工厂排出的污水却漫到了香葱田里,导致香葱全部死亡。事后在村委的协调下,当地工厂赔偿了两人5万元的损失。随后在工厂和香葱田间也补挖了排水沟,防止污水再次漫溢。可是今年春节后,一场大雨又让同样的污水漫灌到香葱田里,再次导致田里的香葱全部死亡。据两人计算,光葱苗的直接损失就接近38万元。
环保部门积极介入调查处理
快报报道刊发后,环保部门积极介入调查处理此事。环境监察人员很快发现,两人葱田旁相隔一雨水沟的是一家铸锻厂,雨水沟内存有来自生产车间空压机渗漏的废机油,在雨水沟排放口有隔油池,雨水经四级隔油池隔油后外排;厂西北角和西南角各有一个排放口。监察人员现场责成铸锻厂,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清理雨水沟内和空压机房的废油,立即封闭西侧两个排污口,规范排污行为。
环保部门依法处理此事后,两位葱农起先试图再次通过村委协调解决此事。发现协调已经解决不了问题后,两位葱农采纳快报记者的建议,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铸锻厂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并赔偿两人经济损失共计38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赔偿葱农9万元
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在受理此案后,经过详细调查,听取了双方的辩护意见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本案的举证责任应由铸锻厂承担。铸锻厂长期向外环境渗排油污,逢下大雨时,油污会随来不及排出的雨水漫灌香葱地。同时段,相邻的土地发生了香葱生长受影响的后果,铸锻厂没有足够的证据否定其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铸锻厂负有赔偿葱农所受损害的责任。根据技术部门至种植现场所测香葱净产量,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辖区范围内菜农的平均收益水准,法院酌定每亩的赔偿额为4000元,依法判决铸锻厂向两葱农赔偿共计91600元。
昨日,两位葱农聘请的田律师告诉记者,对于法院支持他们的赔偿请求非常感谢,但是他们觉得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相比还不足,因此,将和两位葱农协商,视协商结果决定是否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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