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农夫山泉要向
海口工商索赔
· 学生名单开始公示
· “刺五加案”嫌犯明受审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2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刺五加案”嫌犯明受审
  曾经轰动全国的云南开远刺五加事件又有新进展,涉案的刺五加注射液生产厂家云南片区销售经理张国宏以及该厂质量保证部部长王汝平,被检察机关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明天上午8时,红河中院将在开远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整个案件中,死者李政的家属提出了高达111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该所代理的5名涉案人共提出近300万元赔偿。

  经侦查机关审查查明,2008年3月,完达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来顺物流公司发给被告人张国宏批号为20071251、200712272的100毫升刺五加注射液,当时货到昆明后,因有的外包装受损及部分药瓶破损,张国宏拒收了部分药品。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后,被告人张国宏在明知该批药品已经两次被更换包装的情况下,接受了该批药品。去年7月1日当晚,昆明下大雨,张国宏存在仓库的药品部分被淹。张国宏又向厂里申请了91套全套药品包材,报告经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王汝平等人审批后,更换包材。同年8月1日,被告人张国宏将更换过包材的3个批次的100毫升刺五加注射液,销售给无任何资质社会闲散人员侯宝山销售。拿到药品,侯宝山又通过广东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将五件药品销售给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该医院在同年9月3日,给患者张自清,10月5日给患者李政、张培香、韦仁和、王智辉、普保华、范秀珍使用了该批刺五加注射液。用药不久,几人均不同程度地出现腹泻、高烧不退等症状。最终导致李政、张培香、韦仁和三人死亡,其余人员受伤的事件。

  综合《春城晚报》报道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