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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注资男同酒吧”被误读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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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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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注资男同酒吧”被误读的背后
  ■热点纵论

  12月1日又将迎来“世界艾滋病日”,媒体上有关艾滋病的报道也空前多了起来。其中,大理市政府参与投资建设一家同性恋酒吧的消息,尤为引人关注。据11月29日《新京报》报道,由云南大理市卫生局出资、10多名防艾志愿者负责经营的以同性恋为主体顾客的酒吧即将正式营业,卫生局和志愿者们计划通过酒吧的平台对更多潜在的艾滋病患者进行“同伴教育”。

  虽然大理卫生局已经解释得很清楚——“注资男同酒吧只为防艾”,但这一新鲜做法仍然备受争议。有人认为有政府鼓励同性恋之嫌,言语之中多有对同性恋的严重歧视,更有人斥之为浪费纳税人的钱。而在我看来,相比于一些地方防艾宣传老一“套”(在公共场合发放安全套)的做法,大理市的做法不仅在态度上更为积极,在方法上显然也更对路。

  来自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性传播已经成为我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尤其是同性性行为,它所引起的艾滋病传播已经占到传播总数的32%。导致艾滋病传播的同性性行为,绝大多数来自男同性恋者之间。在男同性恋中,感染率已经达到了5.9%。男同性恋显然应是引起高度关注的防艾重点之一。

  而政府力量在防控艾滋病上,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短板——很难走近目标人群。比如男同,政府主导的防艾,实际很难找到他们,更难走近他们,无法真正达到防艾宣传教育的效果。与之相比,由大多原本就是圈内中人的志愿者,组织发起的民间组织在这方面优势十分明显。大理向民间组织注资,帮助他们开展更有效的“同伴教育”,总体思路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在具体操作方式上,有无必要搭建同性恋酒吧这样一个平台,因各地具体情况而异,如果能有其他方法找到并聚拢目标人群,也不一定非建酒吧不可。

  真正值得关注的倒不是“同性恋酒吧”本身,而在于由此衍生的两个问题:一是政府防艾基金的使用,二是在“政府主导”的防艾模式下民间组织的边缘化。大理卫生局注资民间组织的钱,是从当地每年大概80万左右的防艾基金里拿出的。我想,这样的防艾基金各地卫生部门应该也都有,那么这笔钱一般都是被怎么花掉的,又具体产生了怎样的防艾效果?会不会也像其他资金项目一样存在“艾滋腐败”?

  虽然每到“世界艾滋病日”,我们总能看到政府主导的一些防艾活动,但是在“政府主导”之外,对民间组织在防艾力量中的重要作用,目前认识显然还不够。民间组织大多被边缘化,很难寻到一个合法的身份,更遑论得到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因为对民间组织防艾作用的忽视,很多“政府主导”的防艾活动始终漂浮在表面上,难以深入真正的目标人群,以至于在公共场合发放安全套至今仍是重要的“保留节目”。

  防艾在价值上的重要性和时间上的紧迫性皆已无需赘言。而“政府注资男同酒吧”之所以能成为争议新闻,某种意义上不能不说,背后反映的其实正是防艾工作尚远远未能深入开展的虚浮局面。(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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