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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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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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没收女律师诺贝尔奖章
  由于在推动民主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伊朗女律师希林·伊巴迪在2003年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但是综合美国媒体11月27日的报道,伊朗政府日前没收了伊巴迪的和平奖奖章,此举引发国际社会的谴责。

  现年62岁的伊巴迪是伊朗家喻户晓的人物,毕业于德黑兰大学法学专业,是伊朗国内首批女法官之一,曾经在上世纪70年代担任德黑兰市法院院长。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爆发后,伊巴迪投身民主运动,致力于为流亡者、妇女和儿童争取应有的权利,现在是伊朗著名的律师、作家和法学教授。2003年,负责颁发和平奖的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宣布授予伊巴迪这项殊荣,并在声明中这样称赞她:“作为一名律师、法官、学者、作家和活动家,伊巴迪女士在伊朗发出了清晰而强烈的声音,所造成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国家的边界。”

  但是,伊巴迪11月26日在伦敦接受美国媒体电话采访时爆料称,伊朗政府在她获得诺奖后一直对她进行骚扰,曾向她本人和亲属发出死亡威胁,去年又搜查了她的办公室并带走了一批文件。此外,伊巴迪跟丈夫在国内的银行账户也被冻结,伊朗政府要求她支付“莫须有”的高额税款,还威胁未来可能将她在德黑兰的房产充公。

  更令人震惊的是,伊朗当局大约在3周前接到革命法庭下达的指令,将伊巴迪存放在德黑兰一家银行保险柜中的诺贝尔和平奖金质奖章拿走,同时被没收的还有法国政府颁给她的“荣誉勋章”以及德国记者协会授予她的一枚戒指。

  西方媒体评论,伊巴迪的遭遇说明伊朗政府正加强对反对派人士的控制。据《中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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