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余言 记者 吴杰)一名男子在帮助他人干活时,突发脑溢血倒地,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男子的家人将相关人员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马某今年61岁,今年2月来到南京,住在老乡张某的住处。今年3月4日,马某到张某承包的南京某公司食堂帮忙,却在切菜时突感头晕不适摔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后,马某的女儿将南京某公司和张某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0万余元。法院认为,马某的死亡与帮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帮工是无偿自愿为他人提供劳务,这是助人为乐的善举,其损失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张某作为受益者,应按照受益风险相一致的原则,给予适当的补偿。最后,法院判决南京市某公司以及张某赔偿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