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秋砚 记者 马乐乐)一男子见前面的取款人将卡落在取款机里,他没有喊住对方,而是自己动手猛取钱。最终,被赶来的失主抓个正着。
今年6月8日下午,市民周女士到新港大道一家银行门口的取款机上取钱,后来就匆忙乘车离开了,全然没注意到自己的银行卡落在了取款机里。
这一幕,被排在周女士身后的中年男子陈某看在眼里。他犹豫了一下,发现周围并没有别人,就没有喊回周女士,而是分8次从周女士的银行卡上取出了1.6万元。陈某太贪心了,他并不知道,当他第一次取钱的时候,周女士就觉察到了。
原来,周女士的银行卡是与手机捆绑的,取款机“吐”钱的同时,她手机会收到相应的短信提示。陈某一次次取钱,周女士的手机接二连三地收到短信。等周女士打开钱包没有发现那张银行卡,立马搭乘出租车赶回取款点。此时,陈某仍然没有离开,被赶来的周女士一把抓住,并报了警。
不久,民警赶来,将陈某带进了派出所。此后,检方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近日,栖霞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盗窃公民私有合法财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