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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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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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坠楼警方认定其自杀
  24日17时许,绥化海伦市委宣传部正式对媒体发布22日发生的海伦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慧新(42岁)坠楼事件调查结果,全文如下: 22日19时许,海伦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慧新在单位办公楼坠楼身亡。24日经当地警方案情通报会证实,该起案件为非外力原因引起的坠楼事件,排除他杀的可能。

  据杨的同事及家人证实,杨患有神经衰弱症,导致长期失眠,长期服用镇静药物。事发当日,杨过量服用镇静药物,因此神经紊乱,导致意外坠楼。

  记者获悉,目前杨慧新家属处于极大的悲痛中,暂时未考虑进行尸检。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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