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后摔下楼梯,他觉得是身后的朋友推的
这对好朋友打起了官司
朋友间小聚本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姜某酒后却意外地滚下楼梯受伤,使得好朋友反目,打起了官司。
据姜某介绍,2009年5月13日晚,他在大世界明珠饭店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吃饭。散席下楼梯时,他走在前,沈某走在自己身后,跨下楼梯3层时被沈某从后背一推,从8-9层楼梯上滚落在地,当时不能动弹,后送市中医院治疗。考虑到自己是硬伤,与沈某又是好朋友,为节省费用没有住院,回家休养,由家属护理一个月,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同年6月17日和7月1日复查,医生建议伤未完全痊愈,禁止负重行走。他随后找沈某协商相关损失,但沈某并不承认是他推了姜某。为此,两人闹到了法院。姜某要求沈某支付赔偿金6160元,并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被告虽否认推原告导致其摔倒受伤,但原告提供的证人李某及本院对李某妻子的调查笔录中,均能证明原告从楼梯上摔倒受伤的主要原因系受被告外力作用,故本次侵权纠纷中,被告应负主要责任。本案中,原告饮酒后下楼时与他人谈话,影响他人上下楼梯,对自己也未能尽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因此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故适当减轻被告的责任。现结合原告伤情及提供的证据,被告赔偿原告4158元,其余损失原告自行负担。
周超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