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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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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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
下月起这些地方禁行“三小车”
  昨日,苏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公众强烈要求整治“三小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机动轮椅车)的民意诉求,进行相关内容公布和解答。据悉,此前,苏州市政府已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强苏州市市区车辆管理的通告》,对市区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一个全面系统的规范。

  哪些路段是禁行区域?

  根据《通告》规定,此次划定的禁行区域是指227省道分流线、太阳路、苏虞张公路、文昌路、保卫路、浒关路、北津路、312国道、230省道、望湖路、环湖路、木东公路、东太湖路、苏震桃公路、吴中大道、东吴南路、吴东路、兴郭路、吴淞江大道、东方大道、东环路、上高路、312国道以内区域(含文昌路、保卫路、浒关路、北津路、东环路、上高路,不含其它道路)及工业园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的禁行区域设置交通标志;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行驶。通告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残疾人出行怎么办?

  根据昨日解释,此次通告所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指汽油机名义排量不高于50ml的轻便型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轮椅车,其他类型机动轮椅车列属机动车管理。对照《通告》要求,目前市区大多数“三小车”均不符合车辆登记、上路通行的有关规定,特别是1000名市区籍下肢残疾人所拥有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通告》实施后必将对他们的代步出行产生影响。

  市委市政委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明确表示要在不增加残疾人经济负担的基础上,切实解决他们的出行困难,并及时出台了置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办法,免费为拥有残疾车的市区籍下肢残疾人置换符合《通告》标准的新型代步车,专门出资对主动配合工作的残疾人车主实施物质奖励,并在每个区选定新车维修服务点,发动保险公司为新车提供商业保险服务。

  陈泓江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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