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30岁的年轻女子张小燕(化名),结识比自己年长30多岁的杨某后与其非法同居。在此期间生下一名女婴,杨某非但不认孩子是亲生的,更拒绝支付抚养费。
今年已经60多岁的杨某有妻有儿,退休前是某医院的医生,2007年退休后开了家私人诊所。同样有家庭,且有一个上小学的儿子的张小燕在诊所里打工。小燕被杨某的风度吸引,加上自己结婚后丈夫工作比较繁忙,经常很晚回家,两人因为一些生活琐事经常吵架,时间长了,与丈夫的矛盾越来越深。在诊所工作不久,小燕和杨某发生了关系并同居了。
很快,小燕的丈夫发现了这个秘密。随后,小燕提出和丈夫离婚,不要家产,儿子的哭声也没能打动小燕的心。
离婚后不久,小燕怀了孕,她迫不及待地把消息告诉了杨某,杨某却对孩子是自己的将信将疑,坚持让小燕将孩子打掉,但小燕不听,两人关系恶化。2008年10月,一意孤行的小燕生下一个女儿,杨某对小燕及孩子却不闻不问,无助的小燕向妇联求救。在妇联法律援助下,小燕将杨某诉上法庭,希望法院判决孩子由她抚养,并让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到孩子成年。
杨某先是拒不承认女儿是自己的,在法院受理调解过程中,杨某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经鉴定,杨某的确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杨某随后提出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由他抚养。
因小孩不满两周岁,随母亲生活有利于健康成长,而且杨某年事已高,法官认为母亲抚养较合适。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杨某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11万元。陆媛 姚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