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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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房价招安了这一代年轻人
· “高诊费低药价”是一笔糊涂账
· 彻底搞清“养医成本”是关键
· 说“最破政府大院”是作秀太没良心
· 用破办公楼的就是好官吗?
· 鹤岗矿难:领责之后还需担责
· 实事求是比政府的面子更重要
· “以药养医”或成“以诊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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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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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矿难:领责之后还需担责
  ■公民发言

  “我对此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总结矿难原因是多方面的,领导忽视轻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是主要原因……”我是在22日的东方卫视上看到这段新闻的。因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表情严肃、言辞恳切地说出上述这段话。

  领责就要担责!这说起来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在目前却似乎并非如此。最近一期《南方周末》回顾了中国官员10年的“道歉史”,报道称,公众对于官员的道歉已从当年的“叫好一片”到现在的“渐入常态”,更多思考的则是道歉之后该怎么办。报道指出,近几年来,公众对于某些领导的道歉已产生“审美疲劳”,甚至有专家指斥少数官员的道歉已沦为一种公关方式和职能部门“规避责任”的工具。是啊,“道歉”之后往往没有下文,“领责”之后往往没人“担责”,那么这样的道歉和领责又有什么意义?也正为此,我想斗胆追问一句:此次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有人领责,是否更要有人担责?我们知道,去年9月14日,因山西襄汾尾矿溃坝事故造成254人死亡,35人受伤,当时刚刚履新的孟学农辞去了山西省省长职务。

  104具遗体,背后是104个破碎的家庭,这样凄惨的一幕已经多次上演。我们知道,因此次特大事故,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也紧急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而到目前为止,仅有包括新兴煤矿矿长在内的三人被撤职查办,这显然无法给公众一个交代,更无法让100多条消亡的生命得以安息。(高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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