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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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房价招安了这一代年轻人
· “高诊费低药价”是一笔糊涂账
· 彻底搞清“养医成本”是关键
· 说“最破政府大院”是作秀太没良心
· 用破办公楼的就是好官吗?
· 鹤岗矿难:领责之后还需担责
· 实事求是比政府的面子更重要
· “以药养医”或成“以诊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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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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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医”或成“以诊养医”
  ■第二落点

  表面看来,“高诊费低药费”是解决看病贵的有效办法。然而,现实与想象是两回事。就拿“高诊费”来说,既不一定能体现出医生的价值,也不一定能调动医生的积极性。所谓“诊费”是指诊断和治疗费用,常去医院的人大概都知道,医生在很多时候似乎不是凭知识和技术来诊断疾病的,而是借助生化、照片、做B超等手段来诊断。即便在中医诊断方面,也流传着“望闻问切四诊抛,生化、照片、做B超”的顺口溜。试问,诊断疾病究竟体现的是B超的技术还是医生的技术?

  而且,诊费提高后能否调动医生积极性也很可疑。诊费究竟提高到什么程度才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呢?诊费提高是不是等于医生的医德也随之提高呢?高诊费就等于有相应的诊疗效果吗?高诊费难道只能由公众来埋单吗?显然,这些问题都需要 “高诊费”的政策设计者来回答。

  发改委“意见”指出,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但这不等于生化、照片、做B超等所有的检查费用都降低了。即使说所有检查费用的收费标准都降低了透明了,也不排除医务人员让患者重复检查或扩大检查范围,这样的话,“看病贵”还是没有解决,药费虽然降了,而诊费却涨了。

  更让人担忧的是,提高诊费后,医院的工作重心可能会转移到VIP服务、特需门诊上。政策明确“高诊费低药费”后,医院很可能会通过提高诊费(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来弥补药费下降的损失。虽然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可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来解决,但一些医院不一定满足财政补助。

  在我看来,“高诊费低药费”政策最应该警惕的是,部分医院用“高诊费”来弥补“低药费”的损失,让“以药养医”变相为“以‘诊’养医”。既然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医改的核心,就应该让公共财政来承担诊疗费的大头,公众承担部分诊费。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更大的财政投入决心。(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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