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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72万!南京特大非法集资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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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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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2万!南京特大非法集资案宣判
骗人的是她和她的公务员丈夫,被骗的大部分也是公务员
  刘雯只是一个80后的女子,而且还在她刚刚成年的时候,就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有前科的女子,却嫁给了政府部门的一个公务员。随后,刘雯虚构了大量投资的事实,甚至还虚构了房产,以高息为诱饵,大量吸收公众存款。从2005年至2008年3月,刘雯先后骗取54人的借款共计人民币7472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4200余万无法归还。她的丈夫在眼看妻子无法偿还的时候,也开始出面,用高息利诱,向他的朋友、同事、甚至领导大肆借款。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刘雯无期徒刑,她的丈夫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只知妻子很有钱,却不知做什么生意

  出生于1980年的刘雯,曾经在很多人的眼里,是个神通广大的人物:有多家公司、多套房产,开着保时捷,还有昂贵的宝马。而且她的丈夫还是南京某政府部门的一名干部,名叫王清。

  刘雯在2000年的时候,由于盗窃罪,被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1000元。但是,就是这个有着前科的年轻女子,却干起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放高利贷。

  “我一直不知道我老婆做什么生意,但总是觉得她很有钱,日子过得很舒服。”落网之后,王清向办案民警回忆起自己的妻子时,如此交待。

  早在2005年的时候,刘雯就想到了放高利贷这一牟利的手段,但是她知道,没有一个“载体”,便无法进行融资。于是,当年的9月份,刘雯委托南京某政府部门的一个朋友张军(另案处理),去办理公司注册。张军通过借款验资的方式,虚报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

  到了2006年1月份,刘雯再次委托张军,虚报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了另外一家投资公司。有了这两块空壳招牌之后,刘雯开始了她的吸金和放贷计划。

  刘雯借出的第一笔高利贷是在2005年的10月份。刘雯从招商银行提了50万元的现金,借给了田林。当时,田林的公司急需要一笔资金。不久,刘雯又和田林达成了一笔借款协议,田林一共借款400万元(包括前面的50万元),借期一年,年息为12%。

  骗了7000多万,4000多万无法偿还

  通过一笔小小的借款,就能获利丰厚,这更增加了刘雯放贷的信心。但是,想要成为债权人必须要有足够的钱,刘雯没有自己的实体公司,就凭以前的一些积蓄是无法玩转大批量资金的。

  于是,刘雯开始向别人借钱。她向朋友编造各种理由,说自己的公司急需要周转资金,并且以月息3%至10%不等的高额回报率为诱饵。刘雯通过这种方式,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一共骗取了54人的借款。

  由于刘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绝大部分通过现金往来,入、出款不记账,而且出具的借条也具有随意性,这些都给涉案金额的确定带来了困难。最终,警方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受害人的陈述以及借条数等证据,确定涉案金额总计7472万元。直到案发,刘雯还有4200余万的资金无法偿还。

  一个只有高中文化、而且还有前科的女人,怎么会让如此多的人相信呢?而且,被骗的人中,有大量的政府公务人员,其中一些人还是单位的领导。

  “当初借钱给她的时候,她都能如期归还,而且利息也很丰厚,这是我们相信她的主要原因。”一位受害人在接受警方的询问时这样说道。确实,刚开始,刘雯还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当她借到一笔钱后,总能先把前面的欠款和利息还掉,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勉强让资金链转起来。

  热衷买保时捷、宝马等名车挥霍

  但是,这种类似于“走钢丝”式的融资方式,充满了风险。在玩了两年多之后,资金链终于断裂了。

  刘雯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通过高息借到大量的钱款后,她先用来消费,前后购买了保时捷、宝马等多辆名车。随后,刘雯又把这些钱再以高利贷的方式放出去,希望通过“钱生钱”的方式盈利。比如,刘雯以10%的利息获得借款,她就会以12%的利息放出去,从中赚取差价。

  大量的借款被自己挥霍,同时刘雯放出去的高利贷也有一部分无法收回,这终于导致了刘雯资金链断裂。由于刘雯在放高利贷的时候,很多人都没有打欠条,导致一些借款事实无法确认。在看守所,刘雯曾经恶狠狠地说:“我就是借了这么多钱给他们,要么他们把钱退出来,让我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要么就让他们一分钱不认,就让他们等死吧。”

  随后,刘雯哭着对办案民警说:“我现在对不起朋友,不瞒你们,我把我原来家里的首饰都拿出去典当了,当了7万多元,典当期只有1个多月,现在已经过期了。我的确是骗了人家,钱是还不出来了,反正我也活不了。”

  为救妻子,丈夫向同事“高息吸储”

  当刘雯的资金链开始出现问题的时候,她的丈夫王清坐不住了。

  从2007年开始,王清开始帮着刘雯借款。借款的对象有朋友、同事、同学。有一次,王清对单位的一位同事说:“有人要跟我老婆借钱,我们不赚你钱,月利息给你8个点,你要是有钱就借给我们。”

  单位同事同意了。隔了几天,这位同事在自己的办公室交给王清30万元现金。王清收钱的时候,先把当月的利息扣除。随后,王清又多次向这位同事借钱,前后借了七八十万元。

  由于王清是公务员,他的许多朋友也是公务员。南京许多银行为了争取这些公务员客户,对他们的授信额度特别大,有的银行甚至达到了上百万元,而且不需要任何的担保和抵押。王清的许多公务员朋友,用自己的身份向银行贷款,得到贷款后,再借给王清。

  但是,钱借到手之后,刘雯却渐渐连利息也还不起来了。

  王清的这种借贷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后,在看守所的他回忆起来,才发现自己的老婆总是在骗他。“刘雯说她有好几套房产,我非常相信,后来才知道,这些房产都是假的。”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雯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犯虚报注册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0万元。同时,法院责令刘雯、王清继续退赔犯罪所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快报记者 朱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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