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年元旦起实施
快报讯(记者 郑春平)《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昨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会上通过、批准了多项法规。
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最长“寿命”15年;遇到突发天气灾害导致道路交通受阻,收费公路应免费放行;收费公路可以采用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等四种方式进行一次性缴费优惠……这些备受关注的条款都将随着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实施而变得有法可依。记者了解到,本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批准了《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无锡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徐州市市区山林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会议决定,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26日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主持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