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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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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厨“偷吃”燕鲍翅?
离职一年多,突然被酒店告上法庭
  主管燕鲍翅的厨师离职了,酒店在清点仓库审计的时候发现,他在短短几个月内违规操作,光鲍鱼领走了53斤,鱼翅领走163斤。酒店遂要主厨赔偿,并将他告上法院,由于拿不出有利证据,最后输了官司。

  一年多后突然被告

  离职一年多了突然被老东家告了!曹华是广东人,2006年10月来南京一家酒店从事鲍翅主管厨师工作,直到2007年年底离开了。今年年初,酒店突然向江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曹华赔偿在工作期间经手领料的鱼翅、燕窝等贵重物品与酒店实际出品数量不符而造成的损失27万余元。仲裁委不予受理,酒店紧接着将曹华告上了江宁区法院。这一次,酒店说,从2007年4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曹华违规操作,共领走了鱼肚12斤、海参45.5斤,鲍鱼53斤,鱼翅163斤等贵重物品数量与酒店实际出品数量鲍鱼1444份,鱼翅80份,燕窝124份严重不符。现要求法院判令曹华返还价值60000元的财产。

  厨师觉得自己很冤枉

  曹华觉得非常冤枉,他说,自己并非擅自领取,而是由酒店的需要代为领取的。“从仓库领回的干货是由我参与涨发,然后交给厨房操作、加工,最后交由酒店销售,酒店没有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盘点单及销售单,如有损失应由酒店承担相应责任。而且我领取的干货并没有全部用于烹饪,还有一部分库存,酒店在每个月底组织财务、仓库以及我和厨房进行共同盘点,如果发现缺货,会在每月盘点时发现,而不会再事隔一年多后才发现少货。”

  而他对于酒店提交的领料单也提出了一些异议,认为有几张单子有明显的涂改痕迹。

  对此,酒店表示,因为干货库的领用申请、审批、保管同为曹华一个人的领料手续长达8个月,这才导致他们隔了这么久才发现问题。庭审期间,酒店还出示《烹饪原料技术》一书,说明鲍鱼、鱼翅、海参的涨发率均不低于200%。

  起诉被驳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因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曹华在2007年底已离职,而酒店2009年才提出诉讼,已超过了60日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期限时间。且酒店在其出具给曹华离职申请审批表上也未写明其与他有未结事宜。

  另外,从领料单来看,曹华确实领取了上述原料,其数量可以通过计算后得出,但其领取原料的行为系酒店的安排,履行其工作职务的行为。且酒店以原料和成品数量的差额来推定曹华占有了部分原料的理由不能成立。

  日前,江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酒店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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