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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台址“六年二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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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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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点工程”让路地震台址“六年二迁”
未来十年或稍长一段时间内,江苏有6级地震可能性;防震减灾意识待加强

  江苏是不是一个地震易发地区?11月13日,南京江宁和镇江句容之间发生的3.4级地震,尽管影响不大,仍不免让人关注未来是否仍会有地震发生、强度又会怎样。在昨天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地震局局长丁仁杰表示,江苏是我国东部地区强地震活动水平比较高的省份,全省将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并将防震减灾纳入“十二五”规划。

  喜

  防震减灾能力国内领先

  2004年,省政府提出了江苏防震减灾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省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全省有10个省辖市和40个县(市、区)位于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内,全省境内都需要进行抗震设防。

  一旦有较强地震发生,全省抗震减灾的能力是否“过硬”?丁仁杰表示,在监测水平上,江苏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和监控能力位居全国先进行列,地震速报能力全国领先,5分钟内基本判定省内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急预案也将在第一时间启动,各市县已普遍制定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增强地震反应应急能力。全省还建成了29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这样的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已在近年来经受住了考验。例如2007年5月6日响水4.0级有感地震,由于震前作出预测并作了相应准备,震后应急有序、措施得当,社会反响很好。

  忧

  “重点工程”让地震台站屡屡迁址

  不过,当前的抗震减灾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意识淡薄”即为其中之一。今年10月中下旬,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了一次专题调研,在各地大搞经济建设的现状下,地震台站往往被迫迁建,苏中一个地震台甚至面临“六年二迁”的尴尬。

  “一说这个地方有地震的可能,谁还敢来投资?”在部分市县,防震减灾与招商引资成了对立关系,认为防震减灾工作会影响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大中城市高楼过于集中,临街过近,也不利于地震情况下人口疏散和抢救应急。

  而跨区域重点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的难度也不断加大。2003年以来,省属15个台站中有7个台站观测环境受到干扰,被迫异地重建。茅山、泗洪两个流动测量场地多个测点也遭破坏。个别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的同时,忽略了对台站观测环境的保护;少数地区台站搬迁补偿经费不能及时到位,影响新台建设。例如,苏中某地震台2003年搬迁到一个相当偏僻的乡镇重建,由于海洋铁路将从新台南侧经过,原来在征地区域外侧、可以不受高压线路影响的测震、水位水温项目又将面临再次搬迁。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待落实

  其次,是农村民居及中小学校舍的抗震性能有待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后,江苏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启动了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排查。今年8月中旬,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属21所学校、114幢、75万平方米校舍的抗震安全隐患排查任务,对完全不符合抗震要求的44幢建筑,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对需要进一步鉴定的476幢建筑,建议进行鉴定加固。目前,江苏在全省推广应用隔震、减震新技术建造的房屋,数量、质量都名列全国第一。

  不过,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在调研中也发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估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留有不少隐患。农村民居和中小学校舍整体抗震能力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苏北一些地区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连云港市的一项调查表明,在503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中,只有40%左右基本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多项不满足抗震设防相关规范、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占49.61%,无加固价值、需要拆除的占10.17%,校舍安全工程所需资金缺口较大,无法落实。

  预测

  未来有发生

  6级地震的可能

  近年来,江苏没有特别严重的“大震”,但是“小震”频发。除了11月13日的这次3.4级地震外,2008年7月6日镇江句容与南京市栖霞区交界处也发生了3.6级地震,这两次地震的破坏性都很小,但在全省范围内,破坏性地震也屡有发生。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省已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1次,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抗震减灾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丁仁杰说,国务院批准的2006-2020年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判定结果预测,江苏省未来十年或稍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发生6级甚至6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江苏又是城市密集、人口众多、社会财富集中的地区,一旦发生中强地震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可低估。”

  建议

  立规修法

  推进防震减灾

  “宁可千年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认为,当前应该从制度、资金等多个方面入手,推进全省防震减灾水平。

  首先,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应当加强保护。《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决定》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而又必须建设的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设计前征得地震部门的同意,并按照国家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其次,省政府在编制“十二五”规划时,要充分考虑防震减灾工作的相关内容,各级政府要及时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以及区域和城市抗震减灾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对超限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重大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要抓好抗震设计审查,提高覆盖率。各级政府要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为契机,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进行排查鉴定。

  另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于今年5月1日实施,《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制定较早,不少内容已不适应当前要求,现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和明年的立法调研,建议加快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将修订案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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