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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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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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这样推销啤酒的?
不卖我啤酒 就砸你的店
    近日,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将刘强、赵峰、马海起诉至法院。据介绍,今年6月到7月,这三人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把近300箱啤酒放在南京市仙林汽配城的28家饭店门口,过了几天再上门收钱,共得款5000多元。

  刘强几年前与妻子离婚后,一心想通过投机取巧发财。今年6月,他认识了推销啤酒的马海,听说成批推销啤酒很赚钱,就想到了南京市仙林汽配城润金商业街。刘强带着马海找到在汽配城混的赵峰,三人凑在一起商议,准备垄断这里的啤酒生意。三人商定,由赵峰负责搞定汽配城市场管理部门和商业街的经营者,马海负责投资和货源,刘强则带人负责占领市场,所得利润三人分。为了应付突发情况,马海又叫来了自己两个朋友陈某、张某帮忙。

  6月底,刘强、马海和赵峰等一伙人来到润金商业街,由赵峰挨家挨户对28家小饭店的老板打招呼,称自己要做啤酒生意,希望各位老板帮忙,并要走了28个老板的电话号码。不明就里的店老板们见是熟人赵峰,也没有说什么。两天后,刘强、马海等人拖来一车啤酒,不管老板是否同意,就挨家挨户地向28家小饭店发啤酒,大点的饭店5箱,小的发两三箱。看到这伙壮汉人高马大,28家餐饮店的老板没有一个敢说不字。

  过了两天,刘强等人上门来收钱了,然后再次向28家店发啤酒。由于刘强的啤酒口感差,销量不理想,有些老板提出不买这种啤酒了。刘强听完,恶狠狠地说:“以后只准卖我的啤酒,不许卖别的啤酒,要是让我发现再卖别的啤酒就把你店砸了。”在他们的威慑下,老板们敢怒不敢言,被迫收下啤酒,付钱了事。

  后来,此事被市场部的管理人员发现了,并出面干涉,不同意刘强在市场出售啤酒,为此双方发生争吵。今年7月7日,刘强等人准备向28家店老板收啤酒款时被接到报警的民警抓获。经过侦查,公安机关查清,刘强等人先后三次在28家小饭店强行摆放某品牌啤酒共计299箱(每箱12瓶)进行销售并上门收取货款,得销售款人民币5642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陈猛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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