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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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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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时,摩托车到底是谁开的?
民警细致调查,不让死者“蒙冤”
  快报讯(通讯员 李璞 叶建华 记者 田雪亭)11月18日,交警四大队下达事故认定书,认定摩托车手余某对致其好友金某死亡的一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这份认定书,为死者洗刷了其好友泼在他身上的“污水”。

  10月30日晚上,在河西的雨润大街和泰山路“丁”字路口,一辆大货车右转驶向泰山路时,一辆直行的摩托车撞上大货车右前部,造成摩托车上的两人一人当场身亡,另一人轻微受伤。

  死者姓金,家住铁心桥。轻微受伤的中年男子名叫余某,是家住河西双闸的小包工头。在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接受调查时,余某陈述了事发经过:当晚接到金某电话,邀他一起找熟人商谈搭违建一事。他便骑摩托车到金家,带上金某去熟人住处。因路上看见有交警查车,而自己属于无证驾驶,便在雨润大道上靠边停车,告诉金某担心会遇上交警。金某说他有驾照,便换由金某驾驶,不料没多远就出了事故。

  出事时,摩托车真是金某驾驶的吗?对于余某的说法,民警并未轻易相信。

  余某称自己相信金某自称有驾照的话,是因为金某也有一辆摩托车。但经向金某妻子调查,证实金某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

  回过头来再讯问,余某依然一口咬定当时由金某驾驶。民警随即将他带到停车换驾的现场指认,发现余某所指的地点恰在附近一个探头的监控范围之内。再调看监控录像,只见肇事摩托车其实处于连续行驶的状态中。

  见余某仍然“死猪不怕开水烫”,民警决定寻找直接证据。民警从监控录像中还看到,当时有一辆出租车紧随大货车行驶,便找到那位的哥。的哥回忆说,摩托车倒地时离自己最多五六米远。他清楚地看见,坐在摩托车后面的男子被压在大货车右前轮下,此人没戴头盔。此前驾车与摩托车同行途中,他也看清摩托车后座上的男子没戴头盔。其他目击者则回忆,事故发生后,有个戴头盔的高个中年男子在现场来回走动。而经证实,此人就是余某。

  的哥还提到一个重要情节:他驾车尾随大货车快到“丁”字路口时,都是在左侧直行车道。摩托车从大货车与出租车之间超过出租车后,驶到右侧的右转车道,随后直行通过路口。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表明摩托车在路口违法变道。11月18日,民警下达事故认定书时,余某仍称事发时由金某驾车。“你可向交管局申请复核。”余某沉默一会回道,“不用了,就算是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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