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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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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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岁大爷要赡养费却不知女儿住哪
在赡养案中,许多七八十岁原告的子女都已五六十岁,他们自己也活得不容易
  养儿不能防老,辛苦了一辈子的老人生活无保障、精神无寄托。《生活无锡》昨天从崇安法院获悉,该院审理的多起赡养案件中,经济紧张、行动不便、法律知识贫乏等因素阻碍了老年人的维权之路。

  告女儿却不知她住在哪里

  81岁的沈大爷和老伴从苏北老家赶到崇安法院向女儿要赡养费。沈大爷的遭遇实在让人同情,他的五个孩子死的死散的散,只剩下远在无锡的女儿了。二老原是船民,没田没房子,只靠一条破船遮风避雨,生活不下去,不得不请人写了诉状,借了车费到无锡打官司。可老人连女儿住哪都不知道。

  法官称,老年人维权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行动不便、听力不好、体力不支、诉讼知识匮乏,不知道参加诉讼应该准备哪些材料,经过哪些程序,甚至连出席庭审都很困难。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有的在诉讼期间的基本生活也难以维持。为了帮助老年人克服这些些困难,法院开通了一条绿色通道。生活困难的,法院减、缓、免收诉讼费;行动不便的,法院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就近开庭;缺乏法律知识的,法院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生活难以维持的,先予执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涉老案件优先办理。今年以来,已有30余位老人享受了绿色通道的便利。81岁的沈大爷夫妇也是通过绿色通道找到了女儿,法官特事特办,仅用5小时就化解了双方纠纷。

  五六十岁的儿女过得也不易

  在法院审理的许多赡养案件中,原告都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他们患病多了,医药费多了,生活自理能力大大减弱,子女的负担加重了。许多七八十岁的老人子女已经五六十岁了。子女自己都上了年纪,迈入了老年人的行列,生活上也要依赖子女,自然对父母有照顾不周全的地方。 一位60多岁的被告在庭审中哭着说:“我没有退休工资,现在都是靠儿子养,我拿什么来养老娘?”还有一些四五十岁的下岗职工或农民工,上有老下有小,孩子上学费用占了家庭开销的很大一部分,家庭经济很困难,内心虽然想好好尽子女责任,客观上却办不到。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还十分有限,子女不赡养老人不只是道德问题,不能单单谴责子女不孝。赡养案件中,父母子女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打开心结很重要,片面强调维权,很可能维权成功了,家庭关系却彻底破裂了。当然对于有能力、有条件却不赡养父母的被告是坚决给予批评教育的。

  法院在处理此类家庭矛盾时,都会指派有丰富审判、生活经验的老法官主审,同时邀请在当地有影响的社居委工作人员参加调解,借助社区力量解决家庭矛盾。崇安法院四分之三以上的赡养案件均以调解结案。

  不赡养父母不只是经济问题

  许多家庭矛盾看起来是赡养问题,实质上却是分家析产、继承甚至是父母偏心的问题。真正有能力而拒绝赡养父母的“不孝子”还是极少数的。除去经济条件极差、自身生活都成问题的情况,子女不赡养父母多是因为家庭关系没有处理好。子女有的认为父母从小就偏心不爱自己,对父母怀有抱怨。有的认为父母财产分配不均,其他兄弟姐妹多得财产自然要赡养父母。

  法律确实规定,不赡养父母的人要少分或不分遗产。但没有分到父母财产的子女一样也有赡养义务。崇安法院处理此类问题时首次引入了对老年人的心理疏导法。如果老年人权益受侵犯的导火索是因为他不能公平对待多个子女,那么对老人的心理疏导、观念改变也变得十分重要。法官说,老人对待多个子女,尽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这样才可能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真正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陆媛 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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