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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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将成为首位“欧盟总统”
· 谁将最终胜出?热门候选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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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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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将成为首位“欧盟总统”
  旨在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里斯本条约》日前获得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的批准,有望在2009年12月1日开始生效。27国领导人将于当地时间11月19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特别首脑会议,届时将就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一职的人选达成一致,这个职务也被称为“欧盟总统”。

  “欧盟总统”要干什么?还不确定

  《里斯本条约》中关于“欧盟总统”权利和责任的条例非常简单,并没有具体的界定,很多人也因此认为该职位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不过,欧盟的很多规章和惯例都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而最终确定的,“总统”到底能有多大施展拳脚的空间目前还不能肯定。

  但是,欧盟内部对“总统”的角色目前有两种意见,英国首相布朗认为“欧盟总统”需要在世界舞台上代表整个欧盟,但更多的政治家认为,“总统”需要优先处理欧盟的内部事务,主持欧盟会议和推进各项经济、政治和社会议题,对外应该交由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也就是“欧盟外长”负责。

  多少人竞争? 20名候选人

  欧盟轮值国主席、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17日向英国《独立报》透露,在“欧盟总统”和“外长”的名单上目前分别有20名候选人,各成员国元首尚未就人选达成一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首任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必定是一位前任或现任政府的首脑”。

  据悉,这场特别首脑会议将在当地时间19日晚举行,赖因费尔特希望自己在峰会前和其他26国领导人的“私下谈话”能让最终人选在19日晚宴开始前就确定下来。不过部分观察家分析认为,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候选人中虽然有热门和冷门之分,但没有任何一位已经得到了足够充分的支持能保证当选,最后的结果还要依靠元首们在会场上的讨价还价。这次特别峰会也因此极有可能被延长到20日甚至更晚的时候。

  结果谁来定?与会领导人说了算

  《里斯本条约》规定欧盟理事会要以“有效多数表决制”产生这位任期两年半、可以连任一届的“总统”。“有效多数表决制”是指这位候选人的支持票数必须能够代表55%的欧盟国家以及65%的欧盟总人口,也因此被称为“双重多数表决制”。

  不过,《里斯本条约》没有明确欧盟“总统”需要符合的标准,按照之前欧盟的议事惯例,这个人选实际上可以由27个成员国的领导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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