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于11月20日发行2009年第七期和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发行总额300亿元。
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其中第七期期限1年,票面年利率为2.60%,发行额为150亿元;第八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3.73%,发行额为150亿元。两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当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起息日为11月20日。快报记者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