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制定中医医院评价标准——
中医院医师6成须姓“中”
我国目前正在组织制定《中医医院评价标准》。今后,我国中医院内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得低于60%。
目前,我国的中医院普遍存在中医药特色不够突出;中医药人员比例较低;中药调剂、煎煮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制定中的《中医医院评价标准》将把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相关要求作为评价重点。今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及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均不得低于60%;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的比例也应达到60%以上。
据《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