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中国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武大病床前终止病危教授聘用合同
· 被诉扰民
县城街头装上200广播喇叭
· 再次受伤
即将通车的金塘大桥又被撞
· 索钱不成
12岁男孩向家人投毒纵火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武大病床前终止病危教授聘用合同
校方回应:聘任合同属自然终止,武大将尽可能协助张教授渡过难关
  张在元简介

  张在元,东京大学工学博士、UIA国际建协研究员、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1984年开始主持筹备武汉大学城市规划专业。1988年赴东京大学留学。1997年任香港大学研究员。1997年~1998年赴美国做高科技区规划设计博士后课题研究。1999年应广州市政府邀请主持“生物岛”总体概念性规划设计。2001年为“喜马拉雅空间设计”总建筑师。2002年为中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先后主持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广州天河软件园区等项目规划设计。2005年被聘为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

  11月16日,大旗网上一个题为《武汉大学对待功勋教授果真寡情薄义》的帖子称,武汉大学的著名教授、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士两年前患上罕见的神经元传导障碍,已经病危,然而武汉大学今年竟派人到他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的面宣布:终止其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网帖在网上引起很大争论。

  武汉大学宣传部向记者发来情况说明,称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张在元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但学校除补贴16.5万元,已垫付医疗费用68.6万元。学校对张教授的病情深表同情,但建议张教授及其亲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劳动争议问题,出于人道主义,武汉大学仍会尽可能协助张教授渡过难关。

  学生发帖:

  武大对功勋教授寡情薄义

  帖子《武汉大学对待功勋教授果真寡情薄义》最先是发在一私人博客上,后来被不断转载至各大论坛。帖子称,武汉大学的著名教授、设计学院院长张在元博士是该校建筑系创办人,但两年前得了神经元传导障碍,已经病危,然而武汉大学今年竟然派人到他的病床前,当着不能言语、靠呼吸机维生的张在元博士的面宣布:终止他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发帖人表示,他是不忍心看到中国知识分子的下场竟然如此之惨,才发帖求助。帖子最后还留有实名及联系方式。

  记者电话联系上身在北京的发帖人戚非子,他自称是张在元教授第一届学生。戚非子称,张教授的遭遇是他从张教授夫人处听回来的,“我们得知这个情况后,先是觉得学校实在不太人道,然后我们也私下组织了一些毕业的同学,给张教授捐款。”

  亲戚兼委托人:

  病榻前被解聘,功勋教授老泪纵横

  随后记者拨打了张在元教授的亲戚兼委托人陈四平。陈四平称,解聘一事发生在2009年4月30日。“当时张教授只有老伴在身边,学校方面派了人事、组织、学院、校医院4个方面的人来宣布与张教授解除合同。”陈四平形容当时的场景,张在元听到解除合同后,原本已经完全瘫痪的身体抽搐几下,眼角随即落下热泪。

  陈四平说:“实际上,张教授当时气管割开,仅靠机器呼吸,属于病危状态,学校在这个时候来宣布解除合同,实在难以理解。”

  本人合同失踪,校方合同遭修改

  陈四平还称,实际上宣布解除合同时聘任合同还没到期,“但学校为了尽快解除合同,居然擅自更改合同时间。”陈四平告诉记者,张在元于2005年9月1日在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上签字,“当时合同上清楚的标明任期4年,时间从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但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张在元患病后其家属在武汉大学报销部分医疗费用的过程中发现,原本一式三份的聘用合同,属于张在元的那份在其院长办公室里不翼而飞,而武汉大学人事部的那份,合同里的聘用期限已被改为2005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

  记者在陈先生手中看到了这份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原本打印的两个日期用钢笔修改过,痕迹非常明显。

  家人:自己掏钱在外买药

  17日上午,记者前往武大中南医院内科住院部4楼40号病房。在一单间病房中,59岁的张在元身上布满各种医用管,来了人,他能眨眼示意。但他全身不能动,也不能说话,靠呼吸机维持生存。2006年张在元遭遇车祸。当年底发现身体不适,随后被确诊患有肌无力病。

  张的夫人陈翠梅17日告诉记者,从国庆节起,武大就未支付张的医疗费用,医院于是撤走了生命监护仪。目前已欠医院40多万元费用。去年8月,她听武大人事部杨部长说,张在元的费用,学校出80%,家属出20%。陈翠梅说,张在元医疗费前后所花不到100万元,武大已支付了不到60万元。从今年国庆起,张在元所需药物都是她自己掏钱到外面买的,每个月花费约一两万元。

  陈翠梅还告诉记者,张虽受聘为武大院长,但没要学校和所在院系一分钱,完全是为武大作贡献。张生病后,为照顾方便,她向学校提出要一所房子,4月30日武大宣读终止聘任合同后,大约5月1日左右,武大就给她的住处发了一个书面通知,“要求一个星期走人”。

  武大相关人士:聘任日期修改时张在元在场

  张在元的《聘用合同》修改处盖有武汉大学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公章。记者随后联系上该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该员工听到家属说聘任日期被修改时,非常惊讶,“聘任日期的确修改过,但修改时,张在元在现场啊!”

  该员工说,当时因城市设计学院的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把时间打错了,所以该聘任合同签字后,又当着张在元的面用手写再修改过来了。

  陈四平说,按照合同所说的每月付一万元的劳酬,到4月30日,张在元的工资卡本金利息有50多万元,这些钱可足够支付张在元目前所欠下的医药费,“但这笔钱不知到哪儿去了?”陈翠梅说,“工资卡我从来也没见到”。

  武大宣传部门:

  张教授非全职聘用不享住房医疗福利

  武汉大学宣传部门负责人11月16日对记者表示,确有与张在元教授终止合同一事,但网上内容片面,过度夸张。

  16日晚,该负责人发来了《关于张在元教授终止合同问题的情况说明》,文中称,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张在元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20天,即非全职聘用,其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学校,亦不享受校内教职工住房及公费医疗等福利。同时,学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薪酬中已经包含医疗保险等费用。2006年,张教授重病入院后,虽然张教授长期不能在岗工作,学校仍旧按合同约定继续发放其薪酬用于其医疗和家属生活,2009年4月30日,张在元教授与学校的聘任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截至2009年10月,学校除补贴16.5万元用于治疗外,已经垫付医疗费用68.6万元。

  文中最后表态,第一,对张教授的病情深表同情。第二,建议张教授及其亲属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有关劳动争议问题。第三,如果经过法律确认武汉大学有责任,武汉大学不会回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法律确认武汉大学没有责任,出于人道主义,武汉大学仍会尽可能协助张教授渡过难关。

  综合《广州日报》《长江商报》《长江日报》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