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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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社保局“钓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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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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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钓鱼执法”?
当事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了此说法
  近段时间,记者陆续接到深圳多家社康反映,遭遇到社保局的“钓鱼执法”。深圳市社保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了“钓鱼执法”说法。

  遭遇“钓鱼执法”?

  经统计,社保局对社康中心进行“钓鱼执法”的时间多为今年五六月份。

  王海廷,莲花北二社康中心医生。据其介绍,6月份的一天下午,有两名中年女子过来看病,其中一位拿出医保卡,在核对后,发现照片年龄和样子与持卡者本人很相似,便给患者开药,但当对方拿到药品和票据后,两人称是社保局来检查的。“医保卡上的照片和本人非常像,我根本不可能怀疑的。”王海廷说。

  事发后,刘桂琴主任跟社保局人员理论,称这样执法让社康中心难以接受,持卡者拿着有相似度极高照片的医保卡,谎称是持卡者就诊,设套让医生钻进去,故意制造不核卡的事实,“监督执法方式难道只能这样?”

  据悉,福田区另外一家社康中心因为社保局的处罚,已将当值医生辞退。

  据该社康中心主任描述,当天,也是有患者进来,一直大喊着腰背有问题,非常疼,要医生马上看病并按摩,见患者很紧急,医生没来得及核卡,赶紧对患者进行诊疗,在诊疗后开药时,发现社保卡和本人不像,医生质疑,但患者坚称是自己的,并一再催促医生显得很生气,医生只好以患者所持的医保卡开了药。

  因莲花北二社康中心隶属于福田中医院,社康中心遭“钓鱼执法”后,刘桂琴曾向上级福田中医院反映情况,但医院还是以“影响不是很大,别折腾,忍几个月就过去了”答复,意思是别得罪社保部门,不想让事态扩大。

  记者查阅莲花北二社康中心收费窗口的电脑记录,在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中找到了在6月24日下午社保局监督人员所持医保卡信息。

  系统显示,医保卡所有者姓名“方玲”,按照其向医生登记的联系电话,记者拨通并进行采访。接电话的是位女性,其承认自己是深圳市社保局医保处监督大队的工作人员,并称是社保局统一安排部署检查,自己持着他人医保卡就诊。其强调当时并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社保局医保处的人很清楚,不要找我一个人,我们当时是一个姓姚的科长带队的,他最清楚。”

  不只是因为医保卡冒用

  发布会上,深圳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强调说,社保机构和医院的关系是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关系。社保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处理,是依据双方约定的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违约行为予以处置、予以纠正的行为,“是合同行为不是执法行为”。 “暗访”属于协议中明确的一种检查方式。

  “对莲花北二社康中心的处罚并不只是依据医保卡冒用。”根据黄险峰的解释,该社康中心还存在部分收费超出物价标准、付费处方提供不全等多种违规行为。基于此,深圳市社保局才对其进行处罚,然后把处理结果通报给医院。如果对方对此有争议,可以按民事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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