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可在公费医疗定点医院中选择3家作为个人定点医院。这次可选医院增加后,职工可在年审或换证时,重新选择个人定点医院。另外,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如因病情特殊,经转诊审批后,可转入其他非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