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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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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六连号”案一官员被判缓刑
  新华社武汉11月13日电(记者 沈翀 熊金超)震惊全国的经济适用房“六连号”造假案中首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13日被判缓刑。

  记者1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因协助不法分子办理虚假经济适用房资格证,硚口区房产管理局房改科干部张小波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

  今年6月12日,武汉在公开抽签销售中心城区一处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电脑公开摇号竟摇出了概率仅有千万亿分之一的“六连号”,受到市民和网民的广泛质疑。武汉市房管部门查实,这6名申购户都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城区办理了虚假的资格证。

  武汉市有关部门根据这一线索,查明这是一起由社会中介人员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经济适用房摇号进行舞弊,从中非法牟利100多万元的经济犯罪案件,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朱志强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渎职、失职受到严肃处理。

  经查,在这一造假案中,硚口区负责办理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审核发放的张小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工作流程和必经程序,帮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办理了6份号码相连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证。

  在审理过程中,张小波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达了悔改之意。法院根据其悔罪表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了解,在武汉“六连号”造假案中,街道办、民政部门、公安部门为他们提供的户籍证明、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甚至有2人的婚姻证明等都存在造假情况,张小波是这一造假案中第一个被判刑的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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