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关研 记者 李梦雅)两个同事在集体宿舍一连喝了三个小时的酒,喝多了之后发生口角,结果一个被毁容,一个被判刑。
打人的叫曹华,今年30岁,初中毕业之后,曹华有一段时间曾经不学好,1998年,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到了2002年,他又因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第二次出狱之后,曹华也想痛改前非,于是应聘到一家公司做起了机修工老老实实生活。今年6月16日,曹华和同宿舍的高海没什么事,就准备晚上一起喝酒。从下午4点钟开始,他们就把酒言欢一直喝到了晚上7点。酒喝多了之后,两个人的嘴巴都有些管不住了,你一言我一语发生了口角。
气急之下,曹华开始用手掌击对方,并跟疯了一样不停地抓高海的脸,搞到最后,高海被他抓得满脸是血,而且曹华的巴掌扇得高海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
曹华的举动很快被人拉开,有人报警,高海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已构成毁容。
今年9月份,曹华被起诉到下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中,高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曹华赔偿人民币6万元,后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之前已支付的人民币4927元外,曹海再一次性赔偿10000元。此案审理中,曹华一直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懊悔喝多了酒。
近日,下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