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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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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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转送病人面议收费不妥
新的收费方案将最大程度保证老百姓的利益
  《现代快报》11月10日《生活常州》版报道了急救中心救护车收费问题,引起常州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昨天,常州市卫生部门向媒体公布急救中心运行成本并就相关问题做出解释,常州市物价部门也专门派相关人员到急救中心核算成本,为新的收费方案出台做前期准备工作。

  急救中心

  救护车去趟上海成本2207元

  昨天上午,常州市急救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救护车从常州长途转运病人至上海算了一笔账:

  汽油费,常州至上海往返500公里,花费502元;过桥过路费125元。医生出诊费120元(6小时),“关于医生出诊收费项目,物价局文件对此有明确规定。”急救中心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另外车辆折旧费、车辆维修保险费分别核算为103元/天、83元/天。除此之外,急救中心这位负责人还对医疗装备折旧费、人员出差补贴费、各项社会保险、水电费等进行了核算,这样10个项目费用共计需要2207元,“这里面还不包括工作人员培训、停车费、其他管理人员费用等。”

  虽然物价部门有“转送病人出市区可以协商面议”的规定,但是急救中心关于转送病人收费还是有个明确标准,那就是基本按成本收费。

  卫生局

  转送病人收费面议确实不妥

  “转送病人收费可以协商面议,这确实不妥。”昨天,常州市卫生局局长朱雄华对此明确表达了卫生部门关于目前救护车收费这一问题的态度。他说,救护车急救服务属于社会公共卫生服务性质,其收费标准应由政府定价,“不能以签约的形式、以市场行为来操作。”因此,朱雄华表示,卫生部门将会同物价部门对救护车收费标准问题进行调研,并会建议将“协商面议”这种方式废除,“可以采取按公里数收费等形式来规范这方面的收费行为。”他说,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大的政策和方向是,政府在这方面将加大投入。据他介绍,今年常州市急救中心已确定由差额预算单位变为全额预算单位,在基本建设和基本装备方面政府还将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物价局

  目前正核算急救中心成本

  常州市财政局社保处有关人士介绍说,今年常州市政府已确定将急救中心变更为全额预算单位。“差额预算单位的意思是其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政府只承担50%,而全额预算单位意味着其编制内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等费用由政府全额保障。”常州市政府有关人士对此解释说,随着常州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在不断增加,急救中心的车辆和人员也只能跟着增加,否则根本保证不了急救,但是,急救中心人员的编制等方面却并没有相应到位,这就使得救护车只能向市民收取费用来保证其能正常运作。对于收费问题,目前是由物价部门对其进行监管,来保证其公平公正,不向市民多收费乱收费。

  常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物价局已派出人员到急救中心进行成本核算,为新的院后转运病人的收费标准出台做前期准备工作。“新的方案将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核定其收费办法,一方面体现它的合理性和公益性,另一方面最大程度保证老百姓的利益。”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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