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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甲流美容口罩”被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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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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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防甲流美容口罩”被查封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 黄小希)近日,网上广泛转载由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制的一种可有效抑制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抗病毒口罩研发成功并面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证实,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针对上述口罩的调查情况。

  据介绍,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为永清县大辛阁明大针织厂,位于河北省永清县大辛阁乡赵各庄村,是一家主要从事纺织品加工销售的个体企业,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生产的口罩产品据其负责人称已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国家流感中心等单位检测,称为“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产品包装上标注“预防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美容的作用,阻隔病毒细菌对人体的感染”,并在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网站上发布了相关信息。

  经查,天津明大公司和永清明大针织厂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场核查发现,截至今年11月9日,该厂共生产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8012只,销售了5000只,每只售价9.5元;现场在其车间发现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3012只、半成品2652只、原材料(口罩布)6500只、包装袋1000个,以及生产设备若干,监管部门均予以查封。

  颜江瑛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批准过具有抑制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抗病毒口罩。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生产企业追回已销售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并主动删除企业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对于现场查封的产品,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予以处理。

  ■新闻链接

  非药品冒充药品

  国家药监局将严打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 黄小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正在开展当中的全国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全国6个省1253家零售药店调查后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销售额约占药店总销售额的10﹪;对176家保健品店调查发现,96﹪以上的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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