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大中型企业,要建立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调解组织,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在劳动争议多发的出租车、餐饮服务、建筑业等行业建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南京市企业基本都已建立调解组织,有些企业的车间也已成立调解小组,而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目前只有新街口商圈一家。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必跑到市、区两级仲裁委员会排队等待处理,仅在调解委员会就能得到快速解决。”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马连章说,商圈调委会常驻新街口,对区域内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比市、区两级仲裁委更加熟悉,能更快速地调和双方矛盾、促成调解结案。一起案件发生后,15天内就能给出调解结果。“明年,南京市将首先在建筑业、出租车行业、餐饮服务业建立调解组织。出了纠纷,劳动者可以首先到这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