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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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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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优惠政策,快取消吧”
“政策红利”导致房价猛涨,专家呼吁不该延期
  对于楼市优惠政策是否延期,近期业内观点多处于“猜谜阶段”。昨天,由江苏省房地产经济学会等单位举办的“第五届江浙沪房地产经济论坛”上,与会专家几乎众口一词:今年购房优惠政策引爆了楼市,带来了投资者的疯狂入市,房价陡然抬高,所以年底到期后就该取消,而不应再予延期。

  快报记者 尹晓波

  【优惠要不要延期?】

  立即取消!

  延期只会加速炒房 ,但取消也不能“一刀切”

  “今年的楼市运行情况好得出人意料。”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高波教授说,今年政府给的楼市购房优惠政策使房地产市场快速复苏,现在一年的期限就要到期了,“政策红利”应该尽快取消,而不是延期,尤其是购房契税的优惠减免政策。否则,只会导致投资客加速“炒房”,现在有的房子一年转几次手,这就是优惠政策的一个漏洞。

  不过,对于目前二手住房交易中“5年改2年”的营业税缴纳政策,高波认为应该继续保持不变,真正炒房的人,有的甚至还用不到两年,“反而是5年的期限抑制了改善性住房者的需求。”另外,在房贷利率上,对于二套房利率上浮10%的规定,高波认为“没道理”,这对一些改善性居住者的人群是不公平的,“对待二套房的房贷,你可以不优惠,但也不应该上浮利率”。

  个税退税应立即取消,契税优惠减半

  “购房优惠政策,对今年房价大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系副主任、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葛扬认为,正是购房优惠导致了房价的快速增长,而在楼市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大量释放之后,也带动了投资型需求,投资型需求则带来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所以购房优惠应该取消,其中售房退税(个税返还40%)的政策也极其不合理,也应取消。

  但是在契税优惠是否延期上,葛扬认为应该不是一下就取消,而是分比例取消。比如,现在南京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税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双重优惠下,是零契税,建议在取消时,先“减半取消”。葛扬说,目前经济回暖还比较脆弱,如果涉及到房地产的优惠戛然而止了,那势必对今年底明年初的楼市在短期间造成很大冲击,分比例取消是防止楼市出现暴冷现象的“缓兵之计”。而对于营业税“5年改2年”的政策,葛扬也认为应予延长。

  应该延期!

  取消优惠等于加息加税,会助涨房价

  对于应该取消的看法,南京房地产开发促进会秘书长张辉则持不同意见。他认为,今年的楼市需求释放过猛,有些透支了,一旦取消购房优惠等政策后,需求可能滑落,而现在楼市的供应量已经上来了,在调整时要慎重。

  同时,我爱我家房产中介公司相关人士也认为,取消优惠政策就意味着“加息加税”,这会导致交易量大幅度下降,行业景气度下滑,房地产对于投资的拉动和消费的推动作用难以发挥。取消优惠后,房价非但不会下降,反而会加速上涨,这已经被2005年、2006年、2007年“加息加税”后的市场验证过了。同时,增加的税收和利息将被转嫁给购房人,使得购房人购房成本加大。楼市政策的着力点应该放在打击囤积土地和增加房源供给上。

  【楼市走向】

  “明年不会暴冷,更不会暴热”

  今年的楼市是快速复苏的一年,明年呢?是否还是复苏或者出现暴冷局面呢?

  高波认为,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房价是历史最高位,但“绝对不会是今后10年、20年的最高房价,今后还会有更高的房价出现”,而明年的楼市将是“后复苏时代”,只要政策得当,房地产市场肯定是平稳增长的。

  “从学术界的角度来看,楼市的大起大落,我们既不担心也不赞成。”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江苏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黄安永说,市场的火爆已经和实际购买力相背离,假使楼市的优惠政策全部取消后,明年的楼市肯定不会像今年这样火爆,而房价也不会像今年这样大幅上涨。

  葛扬表示,现在的房价大涨,已经扭曲了楼市应该给出的合理房价,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抑制需求、增加供给”,但是在房地产市场根本的土地供给上,又难以有很大的突破,但是从目前的供给量不少、房价上涨预期减弱来看,明年的市场不应暴冷、也更不会持续暴热。

  而来自上海的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张永岳认为,楼市的发展受到多个复杂因素的影响,政策只是个“催化剂”,所有的只是预测,归根结底还是要看楼市的供求关系。

  【有此一说】

  城镇户均面积还在“脱贫”

  以官员型学者形象抛头露面的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一向以“话段子”而引发争议。昨天陈淮依然不改本色,一开口就是“要让100%的人住上房子是行不通的”。

  陈淮说,北京有2000万的人口都想住在三环以内,这是不可能的,现在的矛盾就是,要在“奇贵无比的房价”和“奇远无比的距离”之间做出选择,城市发展轨道等公共交通,就是缓解一些距离远的家庭住房难。

  “现在国内城镇家庭的户均面积只有60平方米左右,我们的经济适用房面积也是60平方米。”陈淮说,这说明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还处于“脱贫性住房阶段”,而今后将要向“改善性住房阶段”的90平方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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