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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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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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霖传销案”追踪
获利万元以上将被追究刑责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 李舒 卢国强)北京警方10日表示,公安部门将采取措施继续依法追缴“亿霖传销案”涉案人员违法所得,获利万元以上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11月底如主动自首并退回违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北京警方表示,为继续依法追缴亿霖案件涉案传销人员违法所得,最大限度减少购林人损失,近期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追缴违法所得:一是在11月底前,鼓励参与“亿霖传销案”、且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尚未退回赃款的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退回违法所得;二是11月底前没有主动退回违法所得的涉案传销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并视事实和情节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亿霖案件购林人和社会公众可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协助公安机关追缴涉案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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