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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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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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为窃贼求情:他是个好小伙
法也容情,受到感染的法官最终判这个年轻的盗窃小伙缓刑三年
  盗窃老板10000元现金的杨某怎么都没有想到,当自己被警察抓获后,正是老板一次次在派出所和法院之间奔波,为他求情。而到了法庭庭审时,原本简单的判决,也因为法官的“多事”变得复杂起来。最终,老板为其缴纳了2000元罚金,法院也出乎意料地做出了“判三缓三”的判决。

  是什么原因,让这么多人为一个窃贼奔波?昨天,在法院一审宣判的现场,杨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一次特别的庭审

  “今天,我们特地喊来了你的父母,还有你的老板,也就是受害人。在这个不是庭审的庭审现场,我们希望能听到你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想法。”昨天下午,建邺法院刑庭,庭长马梅琴端坐在法官席上,她的对面,嫌疑人杨某穿着看守所号服,听着法官的话,泪水直流。在受害人席上,杨某的老板周丽(化名)紧紧盯着他,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三个多月,她至今还不敢相信,杨某就是盗窃嫌疑人。在旁听席上,杨某的父母,从安徽农村老家匆匆赶来,妈妈的眼里,始终有泪水在打转。

  “在打工的日子里,老板就像我的妈妈一样,对我特别特别好。但是,我却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我真的无话可说。对不起,真的对不起!”23岁的杨某,此前是周丽店里的员工,因为勤快聪明,很快赢得了周丽一家的信任。但就在杨某在周丽家打工快三个月的时候,杨某却从周丽儿子钱包里偷走了10000元钱。对于自己的行为,杨某连鞠了两个躬,他说,并不奢望周丽能够原谅他,但他希望能有机会来报答周丽一家人的恩情。

  周丽听完杨某的叙述,当庭表示能够原谅他的行为,“小杨是个很好很懂事的孩子,跟我儿子同龄,我一直也把他当做儿子看待。尽管他的行为让我感到很痛心,但我还是恳请法官,能够对其从轻处理,给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听完周丽的话,坐在旁听席上的杨妈妈嚎啕大哭起来,“你这孩子真不懂事啊,这么好的老板,你到哪去找啊?我们儿子从小就很乖,从来没有惹过事,他这次怎么就这么糊涂,做了这样的事情啊!”

  一个特别的宣判

  一个被偷的受害人,当得知窃贼就是自己最信任的员工时,不但没有痛恨却还主动为其求情,这让马梅琴刚接触这个案子时感到不可思议。但经过庭审以及事后的调查,这位见多识广的庭长,也为杨某的一时冲动感到可惜。

  “10月19日,我们开庭审理杨某盗窃案。按照此前了解的情况,这是个很普通的盗窃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来的打算,就是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至少得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让马梅琴没有想到的是,庭审现场她获悉了另外的一些情节。一个,就是受害人的求情;另外一个,就是嫌疑人称因为家中急需现金而做出如此举动;还有一个就是连检察官都说,“每次提审都觉得这孩子不错”。

  “判决本身是个技术活,很简单。但有些判决,不能这么简单!”隐约间,马梅琴感觉此案背后有“故事”。于是决定再多做些调查。

  马梅琴按照杨某户籍地的地址,写了一封信,希望杨某父母协助法官做些调查。与此同时,马梅琴再次联系了当地的派出所、司法所,对杨某本人的情况展开调查。

  初步的调查显示,杨某在当地口碑非常好,是个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的小伙子,不仅如此,他在上学、工作期间,还多次帮助他人。而杨某的家庭,曾经非常富有,但在其父母离婚后,杨某的生活陷入困境,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依然拼命打工赚钱,供养养父和母亲。

  “对于这样的孩子,一旦判处刑罚,对其今后的生活可能会有毁灭性的打击。”马梅琴说,合议庭合议后,大家一致决定给予杨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于是,做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处罚。

  这就意味着,杨某不用坐牢,只需要按照当地矫正部门的规定定期汇报和接受帮教,三年之后便自动恢复自由了。

  一个真实的原因

  杨某究竟为什么去盗窃老板的10000元钱呢?昨天,在庭审现场,杨某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经过。

  7月17日下午3点多钟,周丽的儿子回到家里,顺手把钱包扔在了客厅,之后就出门了。当时杨某正在帮着打扫家里的卫生,收拾起钱包时,一沓百元大钞滑了出来。杨某心里咯噔了一下,抓住了那一摞钞票。就在前一天的晚上,妈妈刚给杨某打过电话,说家里输了官司,可能需要一笔钱,让其多攒点钱,别乱花。杨某在13岁时随妈妈改嫁,母子相依为命,妈妈的话让杨某一个晚上没有睡着。原本准备向老板借钱的他看到钱包里的钱,当即决定先拿走再说。于是,他便拿着这一沓10000元钱到外面,将其中9900元存进了银行卡,准备次日到柜台汇给家里,剩下的100元放在了自己身上。

  但他没想到,当天晚上,周丽发现钱款丢失后,当即报警。民警来到周丽家调查,杨某当即承认了盗窃事实,并将银行卡连同密码和100元钱交到了民警手上。

  “我怎么都不敢相信,小杨竟然自己承认是窃贼!”在庭审现场,周丽告诉记者,小杨在她店里打工,人非常好,很细心很善良,深得其信任,“要是我当时知道是他拿了这笔钱,我根本不会报警。”周丽说,特别是在事后得知其拿钱是因为想帮助家人后,她更是后悔自己报警的莽撞行为。

  于是,周丽接连几次赶到派出所,提出撤销报警并带走杨某的想法,均遭到派出所的严词拒绝。之后,等到案子诉至法院,周丽又开始不断地往法院跑,“这孩子做出这种事情,是事出有因,如果就这样判刑,实在是太可惜了。”周丽说,如果她不去为他说情,她心里会很愧疚。

  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为了在量刑上对杨某起到一定的作用,周丽还当场为杨某缴纳了2000元钱的罚金。

  昨天,当听到法官的宣判后,周丽连连表示“满意”,她告诉记者,如果有可能,她还会继续雇佣杨某做她的员工。

  快报记者 田雪亭 通讯员 建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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