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消保委昨日统计,今年9月份,苏州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计算机类商品的投诉77件,与上月同比增幅54%。其中,受理有关通过电视购物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投诉有75件,占计算机类商品投诉总量的97%。从消费者投诉的性质来看,主要集中在质量低劣、夸大或虚假宣传等问题上。
9月各级消保委受理的笔记本电脑投诉中,关于质量问题的占45%。主要是电脑液晶显示器屏漏液、进液、花屏、黑屏、雪花屏问题最为突出。如消费者包先生购买了一款笔记本电脑,使用后发现屏幕出现亮斑,长时间观看眼睛非常不适。经检测液晶显示屏漏液,商家以人为损坏为由,不予保修。
投诉表明部分销售的产品特别是电视购物销售的笔记本电脑是三无产品。如消费者何先生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一台价格为799元的笔记本电脑,收货时发现产品没有合格证、说明书,无法正常使用,无法退换货。
9月各级消保委受理关于夸大或虚假宣传的投诉占54.7%。一是货不对板,电视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如节目当中宣称笔记本电脑具有无线上网、视频聊天等功能,但实际上并没有这个功能;二是虚假承诺。如电视节目承诺的“7天包退、15天包换”、商品“三包”不能兑现。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