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博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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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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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和十八岁的儿子签经济协议
  

  发帖人:桐柏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337230.shtml

  天涯网经济论坛一个趣帖引起网友广泛讨论,一位爸爸要和自己即将满十八周岁的儿子签订经济协议,以此来培养儿子的独立性和责任心。帖子把经济协议书的内容完整公布出来,引来不少网友留言跟帖,并引起了网友思考:亲人间的经济协议,到底该不该?

  发帖人“桐柏”称,自己儿子明年要满18周岁了,现在上高三,明年考大学,“但还像一个孩子一样没有多少责任感,学习也是不太用心”。而他也一直找不到好的方法去促使儿子的进步,后来偶然之下看到一篇文章受到了启发,于是当天夜里就想到“经济协议”这样一个方案。

  他说,对子女用感情去培养有时并不能产生好的效果,“就如你对穷人施舍并不能换来穷人对你的尊重”,经济能促动一个人的成长,他希望孩子能理解身为父母的苦心,认识到作为一个社会中的人真正独立是经济的独立。

  对于网友的热烈跟帖讨论,发帖人表示感谢,也再次强调了自己的观点:“我为什么要从18周岁开始是为了让他提前(到18周岁还有一段时间)明白,促动一下。因为现在是他考大学的关键时候,他需要好好重视起来,能够更用功去学习,这样能考上好的大学,为将来做一个好的平台。而培养子女和投资的确也有很多相通之处,我曾经就和儿子这样谈过。不然养儿养女为了什么,从经济上来要求子女的回报其实没有多大的可能性,但可以是一种手段,可以让他们明白要报恩!”

  帖子发表后引来了许多网友的留言跟帖,可谓褒贬不一。网友“2块钱手套”说:“这个尝试是好的,但我觉得从小培养会更好,另外觉得到大学二年级就应断粮。”网友“朗朗晴空”说:“觉得可以试行看看效果如何,如果真像有的人担心的那样导致亲情淡漠,再废除或修改也不迟。协议只是在经济方面的约定,而父母与孩子情感仍然在经营与维系,并不影响。”网友“海阔天空”也说:“让孩子学会了钱的使用概念。儿子通过数字的管理,最起码能摆脱虚荣,少买些不实际的东西,对他一生大有好处。赞同这样的做法,但应多注意感情的沟通。”

  另一些网友则认为这样的做法太缺少人情味,是一种“投资”。

  网友“爱吃鱼的猫”说:“感觉你把你的孩子当成一种投资而不是培养,签订合同是为了害怕投资失败而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的一种手段,当然具体你是否这样想的我不得而知,总之我的感觉就是如此。想靠合同来约束人并不可靠,相反我担心多年之后维系你和你孩子关系的就是这一纸合同了,那是很可怕的。”

  协议草案

  执行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0日,即在乙方(儿子)18周岁到28周岁共10年间,甲方(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在经济上给予支持和帮助;2020年7月21日起,甲方不再负有支持乙方的经济责任,但有继续帮助乙方的义务,并有要求乙方偿还培养费的权利。

  细则:

  1.把这十年中用于乙方的费用做一统计,统称为培养费。

  2.甲方做表格统计,把在该期间的费用做一明细,满一个月和乙方做一校对和确认,满一年做一累计确认。此培养费不是无息的,每年需计息后滚入下一年,利息以当年当时(7月20日)的利息为准。如十年后乙方还需甲方经济支持,所产生的费用按银行最低贷款利息计息或双方协议确定。而此前没偿还清的余额以年息计息。在此期间,如甲方赠与乙方的财物(需明确)不计入培养费中,其他朋友或亲属的赠与钱物也不计入账中。但可以另立一账予以明示。

  甲方____

  乙方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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