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荆州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8日将“10·24”事件中获得的3.6万元遗体打捞费用交到市公安局,并表示悔过之意。9日下午3时30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陈广伟将打捞费送至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汪邦柱手中。
陈广伟介绍说,送来的款项包括3.6万元遗体打捞费,还包括300元敲诈费和0.7元利息,是八凌打捞公司委托公安局退还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