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6版:民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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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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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逼”我辞职 怎么办?
  

  

  江苏瑞格律师事务所的王立宁律师是快报欢乐社区行的老朋友,一进社区就被居民们围住了。“我们单位效益不好,现在不发给我工资,也不安排我工作,但是不明确表示跟我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分明是在‘逼’我主动辞职,我该怎么维权?”赵先生最近为这事十分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王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拖欠职工的劳动报酬,存在违法行为。职工可以因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单方面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只需要以快件的形式寄出劳动关系的通知,快件送达,通知就生效了。如果单位不承担,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裁决或者判定单位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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