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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建议全盘取消优惠政策
· 湖南吉林延长楼市优惠政策
· 急!南京购房优惠大限将至 20多家楼盘忙着“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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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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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林延长楼市优惠政策
  有这样做的

  尽管国家层面取消房地产优惠政策的问题还未正式定调。但湖南、吉林等省份分别通过不同方式向开发商表示,当地省级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不会取消,会顺延到2010年底。

  而提出顺延地方房地产优惠政策的,还不止湖南和吉林两省,安徽、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仍有压力的省份,也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给地方省级政府提出建议,希望顺延2008年底出台的地方性扶植房地产政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11月4日对记者说,从房地产调控的定调上来说,地方政府这样做也是允许的。王珏林预测,2010年各省房地产调控可能出现两种声音:北京等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可能会对稳定房地产的政策进行微调,鼓励提高房地产投资和自住型消费;湖南等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可能会顺延2008年底的优惠政策,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植性措施。

  不过,即使有各种需求,王珏林也认为未必所有地方政府都会在2010年继续坚持原来的房地产优惠政策。“比如说,有的城市房地产市场可能已经出现了过热势头。”王珏林说,地方性政策由地方制定,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已经面临比较大的土地压力和房价压力,因此未必所有地方政府都希望在2010年顺延房地产优惠政策。

  另外,顺延房地产优惠政策,地方政府也需要付出税收损失等代价。尤其对于基层的县市政府来说,其损失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等规模并不小。

  “2010年,如果国家层面不出台取消优惠政策的措施,地方政府也会出现分化。”王珏林说,不过,在招商引资的压力下,取消房地产优惠政策的地方政府举措会更谨慎。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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