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独对长江喝闷酒,喝到最后要跳桥
· 她不但赔钱,还赔上了婚姻
· 收药是幌子
假币套钱才是目的
· 跨过桥栏要跳江 交警一把拽住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11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为不知根底的朋友担保借款
她不但赔钱,还赔上了婚姻
  在朋友于斌的鼓动下, 吴红琳背着老公辞掉了工作,一心要跟于斌合开茶楼,还为于斌15.1万元的借款做担保。不想,于斌在还款期限来临时失踪了,吴红琳因此被告到法院,不管她有多冤枉,她在借条上的签字是明明白白的,秦淮法院判决她必须替于斌履行还债责任。更让她痛心的事,受这一事件的连累,她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漫画 俞晓翔

  朋友鼓动开茶楼,她辞了职

  吴红琳是南京人,今年40多岁,她被一个叫高洋的人告上秦淮法院。高洋称,他借了15.1万元给朋友于斌,并约定在2009年3月底之前还款,吴红琳作为连带保证人对该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今,这笔借款约定的还款期限已满,于斌却一直不归还借款,人也下落不明,他只好要求吴红琳归还借款15.1万元,并承担延期还款的利息。

  究竟吴红琳是怎么和高洋产生联系的呢?原来,吴红琳在夫子庙旁的彩票销售点工作,2008年5月认识了于斌。于斌是一位老彩民,一来二去他们成了好朋友。于斌经常向她借钱。后来,于斌让吴红琳辞掉工作,说是等他有钱和他一起开茶楼。吴红琳听于斌这样讲,心里很激动,心想就快成为有钱人了,还要工作干什么,于是瞒着老公辞掉了工作。

  朋友借款没担保人,她签了字

  2009年过年前,就在吴红琳一心等着筹办茶楼时,她突然接到于斌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让她赶紧过去一趟。吴红琳觉得事态严重,急匆匆赶了过去,看到于斌身边还有其他人,身上明显有被打过的痕迹。于斌把她拉到一旁,说这个人叫高洋,是他十多年的朋友,以前在他手里借了钱,一直没有还,现在高洋催要,希望吴红琳能帮他担保一下。于斌称,可以给她高利息,并且指天发誓,说第二天就打40万元给她,如果没有,他就带全家跳长江去。于斌这么信誓旦旦,吴红琳相信了,并在借条上签了字。

  对此,高洋表示,于斌有没有承诺跳江他不清楚,总之自己借给于斌的钱都是从亲戚朋友那边挪过来的。借钱时,自己让于斌提供担保人,于斌喊他哥哥当担保人,但他哥哥坚决不同意。随后,于斌又喊来了吴红琳。高洋说,他当时就跟吴红琳讲明了,做担保人要考虑清楚,这个钱如果于斌不还,她就要还。吴红琳拍着胸脯说这个你放心,他不给我给。当时,吴红琳父母还把房产证给他作为抵押,但他看老人可怜,又还给他们了。但到了还钱的时候,吴红琳却不还了。

  朋友跑了,她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不管怎么样,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现在于斌跑了,吴红琳称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她的老公得知真相后勃然大怒,骂她脑子少根筋。2009年2月,吴红琳的婚姻因此事走到了尽头。

  如今,吴红琳懊悔不已。“于斌多次以不同的借口骗取我的钱财,我为他牺牲了一个好好的家庭,现在还惹上了官司,我原来幸福的生活也因为认识于斌变得不幸,我想抓住他,让法律惩治他。高洋要钱,我无能为力。我与我前夫都下岗了,现在我在一个老人家里照顾老人挣点生活费。法院判就判吧,坐牢就坐牢吧。”吴红琳说。

  近日,秦淮法院审理后查明,2004年开始,于斌以做生意为名向高洋借款,偿还部分后又陆续借款,累计达15.1万元。2009年1月19日,高洋要求于斌出具借条,并且要求于斌提供保证人,吴红琳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且在借条上担保人处签了名,遂判决吴红琳承担赔偿责任,但她可向于斌追偿。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庆妍 快报记者 李梦雅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