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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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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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队长挑警察丈夫的“刺”
江苏省唯一女督察队长用心管警察,如皋市公安局连续三年无民警违纪
  郑云娟多年来从事的是此类工作:当警察犯错时,她会铁面无私地进行批评和处罚;当警察权益受到侵害时,她又会像呵护亲人一样去维权;当百姓无法理解和接受警察的公正执法时,郑云娟又会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疏导工作……

  郑云娟是江苏如皋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这个全省唯一的女督察队长,用实际行动,使得如皋市公安局连续三年没有一名民警违纪。

  通讯员 沈宫轩 周涛

  快报记者 朱俊俊

  【人物档案】 郑云娟,女,1968年10月生,大学文化,现为如皋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先后获得“全省督察系统十佳练兵标兵”、如皋市首届“十佳和谐卫士”等荣誉称号。2008年,如皋市督察大队被江苏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督察系统唯一的执法示范单位,并被南通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

  丈夫笑称“回家都不敢提意见”

  “老婆批评我的时候,我回家都不敢提意见。”当被问起有一个当督察队长的老婆有何感受时,同为警察的沈利民总会开这样的玩笑。

  沈利民是如皋市公安局巡防大队教导员,此前是东陈派出所所长。妻子郑云娟则是公安局的督察大队长,这个全省唯一的女督察队长,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批评起人来也是铁面无私。沈利民管理的队伍如果出了什么问题,照样该批评的批评,该扣分的扣分,没有半点夫妻“情谊”。

  2007年1月的一天,郑云娟带着督察民警,到各个派出所去检查工作。当她来到一家派出所时,发现值班民警正在盯着电脑打扑克牌。

  工作时间玩游戏是绝对不允许的。郑云娟当即找来派出所所长,要求立即整改。她告诉所长:“明天通报批评。”

  被督察通报是要扣分的,到了年底很有可能评不上优秀。于是这位所长“讨饶”:“郑大,我们是多年朋友了,你就饶过我们这一回,我保证严肃整改,再也不犯这种错误。”

  但郑云娟不肯通融,“朋友归朋友,我这是工作!”这位所长难免脸上有点挂不住。

  第二天,督察通报出来后,这位所长主动打电话给郑云娟:“郑大,我佩服你,你做事这么公正,我一定百分百支持你的工作!”原来,在这份督察通报上,除了这个派出所“榜上有名”外,郑云娟丈夫负责的派出所——东陈所也被点名批评。

  [郑云娟语]我每次看到我的警察战友因违反“五条禁令”被辞退,心里就很无奈,也很失落。想想我们成千上万的警察为了社会安宁,连生命都不顾,可在这“五条禁令”面前,个别的警察战友却跌倒了。实践证明,严是爱,松是害。

  彻查匿名举报,赢得店主心

  2007年3月5日,郑云娟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某派出所民警穿着警服在一家商店购买烟花,抢走店主10元钱。在举报信的末尾,这位举报人写道:“想不到警察的素质这么差!”

  此事非同小可,郑云娟虽然并不相信信中所说,但如果不弄清真相,还事件以本来面目,就将会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形象。

  于是,郑云娟立即带队前往信中所说的商店。店主对郑云娟等人的到来一脸惊愕,当即表示:“不就是10块钱吗?小事不值一提,就不要追究了。”

  “虽然只有10块钱,但只要是事实,我们绝不姑息,一定会严肃处理。”郑云娟耐心地做着店主的思想工作,让他打消顾虑。店主被郑云娟的真诚感动了,道出了事件的经过。

  原来,民警小周来该店买烟花。店主要80元,小周只想给70元,店主不同意,讨价还价过程中引来了几个旁观者。小周付了80元,最后又抽走了10元钱,店主也未置可否。于是,就有了这封匿名信。

  其实,在店主和常人看来,这只是买卖双方正常的讨价还价,但因为小周身份特殊,有人难免会“想歪”。

  由于事实真相无法反馈给匿名者,郑云娟就请来周边商铺的店主,在商店柜台前开了一个座谈会,将匿名信中反映的内容和事实真相通报给他们,并征求店主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说民警抢走10元钱,没有的事,我亲眼看见的。”

  “这人真不应该瞎说,买东西还价是常有的事。”

  “你们也太认真了,就这点小事也下来调查。”

  店主们七嘴八舌地说着。

  几天后,郑云娟收到这样一条短信:“郑警官,你们对这种小事也这么重视,我佩服!”

  “谢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郑云娟回复了这样一句短信。郑云娟知道,误会消除了。

  [郑云娟语]作为一个督察民警,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就是最真诚的爱民。一件投诉,虽然这对督察民警来说普普通通,但对投诉人来说,一生可能只有一次。接待好一个投诉人,社会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就会增加一分,伤害一个投诉人,就会多一群怀疑公安机关的人。

  买药“热敷”伤者心

  一天上午,郑云娟办公室的门被一对母女推开,母亲哭哭啼啼,女儿骂骂咧咧。

  情绪激动的母女不容郑云娟多说,指着她的鼻子大骂。郑云娟发现母亲手臂多处擦伤,难道是民警行为不当?

  “总得让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也好给你们一个说法啊!”郑云娟试图稳定母女情绪。她又是倒水,又是让座,可母女二人依旧哭骂不休。

  近一个小时后,郑云娟终于得知了母女哭诉的原由。原来,前一天晚上,母亲骑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一条修建中的马路上,没留神撞上泥堆跌倒,于是报警。处警民警赶到后,未作处理便要离开。

  “警察不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吗?不能走!”母亲和随后赶来的女儿不干了,纠缠中,她们称民警打了她们。

  “你们先喝水,我一定为你们讨回公道!”郑云娟坐下来与母女拉起了家常,拿出钱来让人买来两瓶药剂,给母亲喷敷了伤口。

  郑云娟让这对母女先回去,表示等事情调查清楚了,给她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随后,郑云娟立即与派出所联络。

  郑云娟随后从警方了解到:处警民警到现场后,发现这是一起非道路单方事故,而伤者无大碍。正当民警安抚伤者时,他又接到另一起处警指令。随后,这对母女强行拦截警车,任凭怎么劝说也不肯放行。“你们这是阻碍执法,带到派出所去。”民警急了。到了派出所,母女俩哭闹很久才在劝说中离开。第二天,母女俩越想越委屈,就来这儿投诉了。

  郑云娟发现,处警民警并没有留存母女俩拦截警车的现场照片证据和谈话材料,这给事件调处增添了难度。

  不过当天下午,母亲一个人又来到了郑云娟的办公室。她拉着郑云娟的手说:“郑警官,你对我好,给我买药,还给我上药,你跟我非亲非故,我服气。我同你说实话,我的伤不是民警打的,是自己跌的,你也不要为难民警了。”

  郑云娟送走这位老母亲后,又找到了道路施工单位。后来,她送去了施工单位给老人的300元修车费。

  【郑云娟语】我将此事编发成督察简报,在公安网上发布,提醒民警在处置每一起警情时,都要严格执行接处警规范的取证程序,以防授人以柄,损害公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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