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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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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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夫“挟尸要价”涉嫌侮辱尸体
  为拿到36000元的天价捞尸费,湖北荆州船夫“挟尸要价”的照片经媒体首次公开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有刑法学教授指出,“挟尸要价”行为涉嫌侮辱尸体罪,建议当地及时启动司法程序,追究捞尸头子的法律责任。

  10月24日,就在3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儿童沉入水中后,打捞船船夫不顾英雄的死活,开口就向现场的老师同学要钱,称捞一具遗体12000元,钱不到位不捞人。无奈,师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凑了4000元交给对方,捞尸者才开始行动。

  捞出第一位英雄的遗体后,组织捞尸的陈某以答应的36000元还没有全部到位为由“罢工”,并用一条绳子绑住遗体的右手,用另一条带铁钩的绳子钩住T恤,将遗体横在水中,向岸上的师生要钱。直到拿到钱后,才将遗体拖到船上。

  看到报道后,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冯卫国十分震惊。他说,捞尸者的行为涉嫌“侮辱尸体罪”,建议当地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陈某的动机、行为和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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