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黄涛 记者 吴杰)三名少年失业后露宿公园,夜里感觉肚子饿,就冲进一家超市抢劫。一名营业员手快,及时触动了报警器,三人仓惶出逃。近日,法院审理判决了这起未遂的抢劫案。
小阳今年17岁,老家在安徽省明光市,中学没读完就来到南京打工。2007年来到南京之后,小阳陆续找了几份工作,之后就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最后干脆丢了工作不想找了。今年6月底的一天,小阳跟两个老乡刘某和卢某一起玩,刘某、卢某跟小阳的年龄差不多,也是来南京打工的。当天晚上他们没有地方睡觉,就偷偷溜进莫愁湖公园,准备在此将就一夜。
到了夜里11点多钟,三人觉得肚子饿了,身上又没钱。卢某突然说:“对面有个超市。”刘某说:“超市有啥用,我们又没钱买东西吃。”卢某说:“超市肯定有钱啊!”他们一商量,决定去超市抢点钱,然后找个大排档好好吃一顿。
三人商量好后,进到超市内。卢某走到柜台旁边,指着纸巾说:“我要一包纸巾。”一名营业员过来,准备帮卢某拿纸巾。卢某突然跑进柜台后面,从身后勒住营业员的脖子。同时,卢某对着刘某喊:“快过来,抓住她!”刘某从柜台上跳进去,抓住了另一名营业员的胳膊。小阳也冲了上去,准备抢劫收银机内的钞票。这时,一名营业员冷静地发现对方没有凶器,便在纠缠之中果断地按响了警报器。
一时间,警报声大作。三名少年吓坏了,也顾不上抢劫了,撒腿就跑出了超市。民警赶到现场后,根据线索展开侦查。不久,回到老家的卢某和刘某在网吧内被警方抓获。小阳听说同伙被抓了,吓得老老实实对家长说出了实情,后在家长陪同下前往警局自首。因为三人都是未成年人,南京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指派了援助律师进行辩护。近日,经法院审理,判决三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60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