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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广告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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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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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代言十广告涉嫌违法
  昨天,中国广告协会公开表示,侯耀华所代言的“澳鲨宝”产品在广告中谎称“能根本解决性功能障碍”,涉嫌违法。记者就此事采访侯耀华时,对方以“不与记者打交道”挂断电话。

  据中广协统计,侯耀华代言的广告共有10个,分别是天元牌亚克口服液、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胶囊、黄金九号、伯爵胶囊、康大夫茶愈胶囊、方舟凯达降压仪、杜仲降压片(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等。

  中广协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表示,广告协会根据法律对10个广告进行核对,发现都存在违法问题。这些产品广告,都未经行政许可部门批准,使用演员做主持,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违法内容。这10个产品广告也多次被投诉。

  李方午表示,以“澳鲨宝”产品广告为例,该产品在广告中更改保健食品批准名称(斯贵安胶囊),篡改原批准的免疫调节、延缓衰老功能,谎称能彻底、根本解决肾功能和性功能障碍,宣传比药物更好的治疗作用。李方午表示,明星代言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了“推销员”身份,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追访

  应立法明确代言禁地

  针对此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席李德成表示,有关部门立法时,应对明星代言行为以概括和列举的形式,明确禁止性和限制性行为的具体内容,增强操作性。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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