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版:淘房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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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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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问我答

  读者顾女士问:我在城东有一套小户型,去年经由一家中介公司进行出租。如今,期约为一年的租期已满,房客想与我续约,我也有这个意向,但没几天,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就打电话说让我补交新租约的中介费,理由是房客致电经纪人说要与我续约,请问我要向中介交这笔费用吗?

  答:南京市房产局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称,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与中介公司的服务协议已终止,如果房东没有继续委托中介出租该房屋,中介公司就无权向房东继续收中介费。如果房客委托中介公司与房东续约,那么中介公司应该找房客收取费用。目前,尚未有相关法规约定续约要继续向中介公司付费。

  主持人:快报记者 张玮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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