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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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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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房子再出租 两个月骗了两万多
  两名无业青年,先用短期租金租来住房,再用伪造的身份证、房产证等,以房主的身份将房子出租,一次性收取长期的租金。利用这个办法,他们在两个月内轻松骗到几万元。近日,两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网上学来诈骗手段

  刘军今年23岁,安徽省颍上县人,几年前来南京做些小生意,由于经验不足,欠下了不少钱。在债主的催促下,刘军每天挖空心思想要弄钱。今年7月,刘军在网上看到有人靠租房骗钱的事情后,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办法。不过,他一个人有些不敢,便找到了朋友于海龙(浦口区人,23岁),将自己想好的计划告诉了对方。于海龙也是总缺钱,犹豫一阵后还是答应了。两人商量好,一人与房东见面,另一人与租房人见面并收房租。刘军知道自己水平不高,便专门在空白合同上练习签合同的内容,防止到时候露馅。

  接下来,他们开始从网上寻找房源。6月30日,于海龙先找到了一套位于莫愁东路的房子,付了500元定金便拿到了钥匙。然后,他们先熟悉了一下房子,接着就在网上发布租房消息,租价为每月2000元。

  租房骗局来钱快

  为谨慎行事,刘军还专门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并买了一张假身份证。两天后,果然有人前来看房,是几个刚入学的大学生,他们因为社会经验不足,根本没有看房产证和身份证,便签了合同。刘军心中暗喜,当场草拟了一份合同,签完字后将钥匙交给对方,同时拿到了租金8800元。

  这笔钱大多数被刘军拿去还债了,所剩的不多,也被很快花完。第一次行骗如此顺利,刘军和于海龙决定再干几回。说来也巧,他们在网吧里捡到一张居民身份证,他们决定把它当作行骗的道具。

  7月8日,刘军在网上的租房信息中找到了一处位于丹凤街的房子,当天就联系好,然后付给房东450元定金。房东在刘军的要求下,先将钥匙交给了他。接下来,刘军跟于海龙按照第一次的经验,发布租房信息。不过,这一次联系他们的租房人非得要看看房产证和身份证。为此,刘军花了300元做了一套假房产证,并顺利地签了合同,从租房人手里拿到房租13700元。

  生意失败再行骗

  手上有了点钱,他们决定金盆洗手不再冒险,用骗来的钱租了车子,贩起了水泥。没想到,生意还没做成,却被市容局发现并查封了。贩水泥的生意做不了了,他们决定重操旧业,还干租房行骗。

  7月26日,他们利用佳盛花园小区的一套房子,付了2000元定金后变身房主,用捡来的身份证和假的房产证与租房人签了合同,5000余元到手。8月6日,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经过侦查发现了刘军的下落,将他从网吧内抓获归案,并从他的车上发现假的房产证以及假的居民身份证。很快,于海龙也被抓获。当检察官问到为什么行骗时,他们竟然表示:去偷去抢太危险,骗钱对我们来说危险性比较小。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李国田 小刚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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