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柒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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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1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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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公正,付出再大的代价又何妨
  本周,一起悬案,终于有了结果。那根滴血的手指,引发的一起悬案最终大白于天下。我们不知道,是感谢并纪念这根普通公民滴血的手指,还是为公民不得不以这种惨烈的方式自证清白而扼腕。好在,事实终于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了,这是值得庆幸和肯定的事情。

  悬案大白,值得庆幸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10月26日宣布,张军(化名)驾车载客一案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执法大队在区建交委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浦东新区也通报了“10·14孙中界事件”的调查处理意见,认为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过程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责成有关部门依法终结执法程序。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上海市有关方面经过重新调查,“倒钩”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浦东新区向公众道歉,并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新华社上海分社社长慎海雄在新华时评中说得好,以见不得人的“钓鱼”“倒钩”等非法手段执法,不仅损害了法律法规的公正威严和执法部门的声誉,还损害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一个地方的社会诚信和社会良知。“执法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和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待错误的态度。是查明真相、有错必究,还是文过饰非、欲盖弥彰?是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还是我行我素、重蹈覆辙?这对各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同样是考验”。现在,上海市有关部门冒着巨大压力,敢于直面现实,果断纠错,这个态度值得激赏。

  上海市有关部门不仅果断地纠正了此前的错误,两个区政府还就此向公众致歉。更令人关心的是,相关部门承认,“钓钩执法”不止这两起个案。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还宣布,将进一步打击黑车,但一定要讲究法律程序。对两起钓钩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国家赔偿。

  教训深刻,值得反思

  此次发生在上海的“钓钩事件”能真相大白,就是媒体穷追不舍、敢言直言的结果。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自己的部门利益,将有关的法律法规视如敝屣,罔顾民意,作奸犯科。部门执法者的不规范行为,导致“钓钩执法”横行,在舆论的追问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却采取“鸵鸟”态度,直到事态越来越严重,局面越来越难收拾的时候,才在上级部门的责令下,硬着头皮收拾残局。在他们眼里,媒体就该配合他们,就应该传递他们的声音,否则,就会产生“到底是代表老百姓还是代表党”说话的责难冲动。他们在决策的时候,为了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甚至只是为了少数人的私利,就擅拍脑袋,漠视民意。有时候,为了实现“软着陆”,还自作聪明地进行舆论试探,嫁祸于媒体,让媒体来为他们背黑锅。当政策执行出现了问题,有时候为了面子,不是及时纠错,而不惜以更多的谎言来“弥合”谎言,以至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矛盾不断积累,小错终成大错。“倒钩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教训深刻。

  实际上,类似“钓钩执法”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比如孙志刚事件、华南虎事件、“开胸验肺”事件。这些事件折射出一些执掌公权者,权力的傲慢已经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公民在面对这样的公权的时候,往往显得孱弱和无力,并且,他们权利救济的路径是逼仄的,往往非得以惨烈的方式才能引起舆论汹涌。当舆论的压力漫过滥用公权者的脖子的时候,他们才会有所触动。而这时候,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解决问题的代价巨大,而给政府部门的诚信和权威所带来的伤害,则是无以复加的。

  政府行政管理作为最主要、最重要的社会管理手段,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行政力量恰如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得当,可以有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果使用不当,就会侵害公民权利,损害政府公信力,酿成类似“躲猫猫”“周老虎”的事件。

  因此,要保证政府执政为民、依法执政,外部监督切实履行职责不可或缺。一方面,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外部监督工作,只有政府机关充分尊重、积极配合人大机关、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工作,把“外化于形”的监督转化为“内化于心”的接受,外部监督才能真正开好局、起好步。另外,负有监督职责的立法、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也要勇于监督。

  实现公正,不惧代价

  发表在现代快报上的相关评论指出,上海市终于以果断的措施,还原了真相,可以说,迈出了关键一步。尽管,仅仅终结个案还只是第一步,要想实现“软着陆”,还需要大量的工作要做。因为,孙中界等人的冤情得到确认,就会撕开一个缺口,如多米诺骨牌般引起连锁反应。原先执法部门的政绩(如闵行区两年5000万的天价罚没款),都会成为劣迹。这对政府部门能否公正调查、正确把握,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拨乱反正需要付出的代价肯定不小。而钓鱼执法并非上海专有,上海的举动更会影响到对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着的这种执法方式合法性的认可。上海怎么做,事关“钓鱼执法”合法性的正确认定。因此,如何以更大的政治智慧和政治勇气来策略地善后,则至关重要。

  有论者认为,当前,上海有关部门,首先要向公众公布,这些天价罚没款用在了哪里?其次,要从司法层面进行反思,因为司法途径,是公民权利救济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路径,而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交通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研讨出来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在看来是很难保证公平、公正地指导相关案件审理的。此外,面对可能如潮的被钓钩者的上访和上诉,有关方面能否坦然面对,并公正处理之,才能够真正善后,重树政府公信,化解累积的矛盾。

  因此,当务之急是公开信息,取信于民,“实现公正,哪怕天塌下来”。当年孙志刚案之后,有关部门果断废除了被舆论界称为“恶法”的收容审查法,天不是没有塌下来吗?

  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要实现公正,这应是执法者心中永恒的信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不应等到局面不可收拾的时候,再来“补课”,有些代价是可以避免的,有些错误是可以不犯的,而有些问题是应该早点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钓钩事件”,留给我们反思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但愿,这起严重影响政府部门声誉的恶性事件,敲打的不仅仅是上海市的有关部门。

  □本报观察员 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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