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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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3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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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人流刮了三次宫
医院方承认有失误,并表示会负责到底
  近日来,家住溧水的李先生很郁闷,因为他妻子陈女士在怀孕前期因胎死腹中,必须进行刮宫人流手术。本来,这已经是很痛苦的事了,可偏偏医院手术不到位,先后两次都没能将子宫清理干净,第三次刮宫期间两次大出血,他妻子差点出事。李先生希望医院能妥善处理此事,给他和妻子一个交代。

  一次人流刮宫三次

  据李先生说,今年9月份,他妻子怀孕约50天后,外出时一次意外,导致胎死腹中,一家人都陷入了痛苦。李先生和妻子陈女士无奈来到溧水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做了清宫手术。手术后,医生交代她,一个月内不要做重体力活,注意卫生,而且一月内不要过性生活,在病历上写了“随诊”后,再也没做更多交代。

  陈女士做完手术回到家中,一直感觉下身不舒服。“经常感觉疼痛,而且会有血流出来。”陈女士称,起初她没太在意,近一个月后,下身滴漏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而且疼痛也加重了,她怀疑子宫内还有残留物没刮干净,于是再次来到溧水县人民医院。

  该院妇产科医生为其检查后,为其做了第二次清宫手术,费用是1000多元。做完手术后,陈女士离开了医院,回家静养去了。

  陈女士称,离开医院前,医生询问其清宫刮下来的残留物是否需要进行组织鉴定。陈女士认为既然刮出来了,就不必做鉴定,于是签字同意不做鉴定。

  让陈女士没料到的是,第二次清宫后,下身疼痛和滴漏仍在继续,而且还加重了,只好于10月22日再次来到溧水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院见其病情严重,便让其住院治疗。交了2000多元住院费后,陈女士住进了医院,而她丈夫也特意从上海赶了回来。医院妇产科医生检查后,确认其宫内还有胚胎组织残余尚未清理干净,必须进行第三次清宫手术。

  虽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陈女士还是不得不接受了手术。这一次医院比以前两次重视多了,让妇产科主任亲自出马,为陈女士做了第三次清宫手术。

  患者:医生工作不仔细

  手术后,陈女士恢复还算正常,下身疼痛慢慢减退了,而且滴漏也没有了。住院时间一长,2000元钱很快花光,麻烦来了,因为欠费,医院停药了。李先生说,他去找医院交涉,可医院并未恢复治疗,并建议他妻子观察一段时间后,如身体没有异常,便可出院。

  “我老婆到医院做个人流手术,竟然刮了三次宫,前后一共花了将近4000元,而且承受了一个多月的痛苦。”李先生认为,妻子弄到这个地步,医院方面有责任,因为第一次刮宫后,医生没交代仔细,一定程度上贻误了治疗。而第二次刮宫,医生没清理干净,明显是有责任。他说,是医生工作不仔细,才导致了他妻子多受了这么久的苦,他希望医院能有个说法。

  医院:我们有责任,并愿意补偿一定费用

  昨天下午,记者陪同李先生找到了溧水县人民医院院长洪克胜。洪院长听说了他妻子的遭遇后,当即承认医院有一定责任,医生工作不够仔细,才导致他妻子受了这么久的痛苦,对此,医院会承担相应责任。他称,首先是尽快让其妻子身体康复,经过目前这几天的观察,其妻子身体状况还可以,观察几天出院,如果回家后还发现问题,及时到医院来,医院会为其负责的。

  而对李先生提出的费用问题,洪院长称,目前李先生所交的钱已全部花光,而且还欠医院费用,医院也没让其继续交。“我们考虑到她家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目前她还在医院住院,费用也不再让她交了,而且出院时,双方协商后,我们会考虑退部分住院费作为补偿。”洪院长称,医院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的。快报记者 李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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