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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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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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骑车撞上路边货车身亡
  快报讯(通讯员 江研 记者 李梦雅)儿子撞上大货车一命呜呼,虽然主要责任在儿子身上,但王家老两口还是将货车车主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27万元。

  王家的儿子叫王阳,去年底的一天晚上,王阳喝过酒后开着助力车回家,行驶到江宁区一路段时,不小心撞到了林强停在路边的重型货车上,这一撞,王阳再也没有醒过来。后来交警认定,王阳醉酒驾驶助力车,是引发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林强将车辆停放于妨碍交通的地点,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林强向王阳家赔偿了一万三千元。不过,对于王家人来说,这点钱只是杯水车薪。今年初,在料理完儿子的丧事之后,王家父母将林强告上法院,他们统计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53万多元,要求林强赔偿27万元。

  而林强也很郁闷,他的重型货车并没有投保交强险。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林强没有为车子投保险,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林强应按照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对王阳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双方按责分担。两原告要求林强对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承担30%的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但法院对生活费赔偿要求不予认可。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扣除已经给付的一万三千元,林强再赔偿王家十八万六千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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