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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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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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儿上小学 爸爸办假证
  快报讯(通讯员 江检 记者 吴杰)女儿上小学年龄差了三个月,摆在父亲面前有两条路,第一是迟一年再上,第二是托关系花9000元把女儿送进小学。不过,这位父亲既不想耽误时间,又不想花这么多钱,最后他找了“办证”人员,花200多元为女儿做了一套改过年龄的假证。没想到,交易的时候他跟“办证”人员被当场抓获。

  今年6月,李星的女儿读完了幼儿园,即将成为一名小学生。但是,准备为女儿办理入学手续时,李星发现有个大问题。原来,女儿的年龄还不到学校规定的入学年龄,11月出生的女儿,比规定最小年龄还小了三个月。李星赶紧找人打听这事该怎么办,人家告诉他,如果不想晚一年入学的话,可以托关系向学校交钱,学校是明码标价的,差一个月3000元,差三个月就是9000元,只要交了钱就能顺利入学了。

  李星想了想,9000元可不是小数目,感觉很心疼,但是他再一想,女儿晚入学一年,就意味着以后晚毕业一年,这样的话损失也不小。他正在犹豫不定的时候,发现了路边两个显著的大字“办证”,后面还跟着一串电话号码。李星点点头,看来只有走“办证”这条路了,这是成本最低的做法。于是,李星给“办证”人员打了个电话,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约好做一套假的出生证和户口登记卡,价格是240元。之后,李星在约定的地点,把真实的证件交给一名妇女,告诉她:“别的都不用改,只要把出生日期由11月改到7月就行了。”

  两天后,“办证”人员打来电话,跟李星说已经办好,约好了交易的地点。李星十分高兴,心想自己这招可实在是太高了,比起9000元来说,省下多少钱啊。但是,李星没有想到,正在他与送货的妇女交易的时候,被巡逻民警发现,结果逮个正着。来到派出所后,李星把事实经过如实交代了一遍,“办证”的妇女也只好对事实供认不讳。近日,“办证”的妇女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江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李星则免予处罚。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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