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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10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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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作战,黎强语出惊人
  庭审第三天:

  疲劳作战,黎强语出惊人

  昨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客运黑老大”黎强涉黑案的审理进入举证阶段,卷宗有240多本,装了5个大旅行箱子。庭审从早上9点半持续到晚上10点多,也未能完成全部举证工作。在公诉人出示每个证据后,黎强都会要求发言,表示“有异议”。黎强思路清晰,屡次口出惊人之语,辩护理由千奇百怪,但经过三天漫长的审讯,其疲惫之态难以掩饰。

  庭审进入第三天,呈堂的证据繁杂众多,黎强对各个证据都提出了异议,甚至用一些很奇怪的理由来否定这些证据的有效性。

  公诉人称,渝强公司拖欠190万元的罚款至今。黎强说,这类罚款是一辆车1到5万元的幅度,当时执法大队是按照最高的标准5万元一辆车进行的罚款,这在执法大队是从来没有过的。

  “这个罚款只是执法大队的应急之策”,黎强认为这是执法大队的权宜之计,在罚款的最开始就向他说明,这只是为了平息竞争对手交运集团的愤怒,款是要罚的,但是不需要交。

  在辩解中,黎强还一度指责公诉人,“公诉人对公交车的运营情况可能还是不够了解啊?”

  类似的表达,还出现在关于偷税的证据呈堂之时,黎强认为,整个重庆八千多辆出租车,都是今年预报明年缴税,不存在偷漏税的情况。“请法庭去了解情况,整个行业都是这样做的,不止渝强公司。”

  当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证据过堂时,黎强更是语惊四座,以致审判长提醒他注意语言。

  公诉人指出,2000年,黎强指使人在“鱼沙线”将与其竞争的公司的几台公交车拦停放气,造成省道被堵2个多小时。黎强说,“不教训一下对方,我们就无法生存”。

  关于指使鱼朝线车主阻止其他公司车辆进一车站的指控,黎强称车站承包出去了,和他利益没关,“我又没有神经病,为什么要去管?如果我神经上有毛病,我就不会坐在这里接受审判了。”

  经过三天日以继夜的庭审,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各个被告均显得疲惫不堪,频频出错。尤其是今日进入内容最为繁琐的举证阶段,庭审从早上9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多,被告人吴树峰的辩护律师程小龙律师离开法庭后连连摇头,“太累了,这几天脑子都坏掉了,每天直挺挺地睡下去就起不来了。”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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